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江西新能源南昌恒湖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江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江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南昌市新建区恒湖垦殖场建设15万千瓦风力发电机组,单机容量5MW,风轮直径190m以上,风电场总装机数量为30台,建设容量为150MW。
招标范围: 江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在南昌市新建区恒湖垦殖场建设15万千瓦风力发电机组,单机容量5MW,风轮直径190m以上,风电场总装机数量为30台,建设容量为150MW。采购所需的成套的风电机组(包括35kV箱变及附件),包含控制、监视系统的设计标准、技术规格、工作范围、交货进度以及其他方面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风电机组及配套、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制造、监造、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及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技术要求。2)从机组运输、调试(不含吊装)到正常运行包括集中控制系统、控制系统及塔顶全景摄像监视(机舱及塔底摄像机需具备红外夜视的功能)并远传集控系统、无线WIFI、传动系统前端后端及轴承X向/y向振动及轴向位移在线监测系统(含音频)并远传集控、传动系统前端后端及电机轴承温度在线监测系统(含音频)并远传集控、叶片叶根智能螺栓在线监测系统、叶片健康检测在线监测系统、全景数据采集系统及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吊装工具(免费租用2套全新)、每台每种规格高强螺栓除图纸要求的数量外,还需配备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供复检检测用的螺栓、螺帽、垫片(如有)和连接板等(免费)、试运期间的润滑脂和润滑油等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质保期服务和其他技术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内的主控柜、变流器柜和机组与主控柜之间的电线、电缆、光缆)、螺栓(塔筒与机舱之间的连接螺栓等紧固件等)及相关控制软硬件设备、场站监视及其应用软件、装置、接口、材料、仪器仪表、专用和吊装工具、备品备件等。3)机舱逃生装置、机舱火灾报警及自动灭火装置及附件(每台风机配置)。4)投标人应按合同要求完成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试运、包装、发运至机位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指导安装、现场试验、验收、技术文件编制和提交、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负责风电机组调试和试运行等。5)投标人应提供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的成套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及相关服务,并提供质保期服务。6)吊装方式:常规吊装(本次招标不含机组、塔筒、叶片吊装工作)。7)用于质量保证期的备品备件和易消耗品(含所需油品的品牌、规格、型号、用量和单价清单)。8)风机设备及安全警示标识应按国电电力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要求配置,风机设备交付时应满足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评级要求。
交货期:第一批:2023年7月供货不少于3台机组;第二批:2023年11月底前完成剩余机组全部供货;具体发货时间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国内须有单机3MW及以上容量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业绩100台,且均已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为240小时试运行证书。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投机型(同容量、同叶轮直径)已经取得权威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证书(含部件认证附录)和型式认证证书(含部件认证附录),如投标时未取得型式认证证书,须承诺在供货前取得。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0-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0-25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