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热电生产余热清洁供暖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现对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阜康热电”)联合梅河口市阜康酒精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阜康酒精”)共同实施本项目。主要内容:回收阜康酒精厂内三线、四线DDGS车间的四效蒸 发器尾气及蒸馏车间粗馏塔酒气的余热;回收阜康热电9#炉脱硫浆液的余热;新建阜康酒精至阜康热电之间的 供暖水管线;对阜康热电所有换热站的低中高区混水改造;将回收的余热用于加热阜康热电的一次网回水,加 热完的回水返回阜康热电换热首站。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个月完工(粗馏塔酒汽余热回收和换热站混水改 造在2023年9月15号前完成)。
2.2 项目建设地点:梅河口市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 标段名称:利用阜康酒精和阜康热电生产余热清洁供暖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2.5.1 招标范围: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阜康热电”)联合梅河口市阜康酒精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阜康酒精”)共同实施本项目。主要内容:回收阜康酒精厂内三线、四线DDGS车间的四 效蒸发器尾气及蒸馏车间粗馏塔酒气的余热;回收阜康热电9#炉脱硫浆液的余热;新建阜康酒精至阜康热电之 间的供暖水管线;对阜康热电所有换热站的低中高区混水改造;将回收的余热用于加热阜康热电的一次网回水 ,加热完的回水返回阜康热电换热首站。
2.5.2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365天,工期说明:自合同签订生效后365日历天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利用阜康酒精和阜康热电生产余热清洁供暖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1)投标人基本要求: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民事主体
(2)投标人资质要求:无
(3)投标人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工业余热回收
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的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无
(5)投标人其他要求: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须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签 章)。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7)联合体要求:须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签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18 17:00:00时至2022-10-23 17:00:00时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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