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电缆终端头及中间头测温系统研究及应用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制油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项目根据《 化工产业智能控制及智能装备建设指南》规定建设要求,针对大型煤化工项目供电、用电系统复杂,用电负荷大,电缆终端头及中间接头因发热易引发事故等问题,以年产400万吨煤制油项目为试点,委托专业化单位搭建智能变电站辅助设备监控平台,全面监测电气设备状态,确保监盘人员及时发现隐患并消缺,避免事故的发生。
2.1.2招标范围:
(1)研究、建立煤制油智能变电站辅助设备监控平台,平台须集成三个子系统(330kV GIS局放在线监测子系统、电缆终端头及中间接头在线监测子系统和蓄电池在线监测子系统),提供平台建立所需的软件、硬件,完成施工、调试。
(2)搭建电缆终端头及中间接头在线测温监测子系统及子站监控平台,子系统具备2000个电缆头测温传感器接入的规模,提供子站监控平台搭建所需的软件、硬件,同时提供132个无线红外测温探头,接入子系统,并完成施工、调试。
(3)新建的在线测温监测子系统需实现煤制油现有的一套红外测温系统和装置区的关键电缆测温传感器信号接入,实现监测管理,须提供接入所需的软件、硬件,完成施工、调试。
(4)所提供的系统终生免费升级且具有开放性:不得因为系统升级、软件升级、硬件更新换代等原因,影响系统使用,需增加点位时可由招标方自行增加。
(5)负责提供系统安装所需的所有辅材,包含:网线、光纤终端盒、尾纤及跳线、光纤、电缆等。
(6)完成1篇科技论文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完成1件发明专利申请;论文和专利第一完成人均为招标方人员,第一完成单位为招标方;论文需在项目验收前获得期刊的录用证明,专利需在项目验收前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环节。
(7)投标方至少应为其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限额应以如下标准为下限:死亡、伤残人民币100万元/人;医疗费用人民币20万元/人。
(8)现场施工过程中的脚手架搭拆、用水、用电由招标方无偿提供。
(9)具体工作范围及要求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1.3服务期:1年,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1.4项目地点: 宁夏煤业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其中一类为四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电力装置(或化工装置)电气设备或系统测温合同业绩2份,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0-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0-27 17: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