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5年度厂内装载机、湿排灰、粉 煤灰转运服务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湖北省黄石市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639号。
2.2.项目规模:2×300MW等级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2023-2025年度厂内装载机、湿排灰、粉 煤灰转运服务 |
提供2023-2025年度厂内装载机、湿排灰、粉 煤灰转运服务,主要服务范围: 1、提供厂内装载机租赁,预估每年租赁装载机50个台班; 2、提供厂内煤炭转运服务,预估每年转运煤12万吨; 3、提供湿排灰转运服务,预估每年转运湿排灰4万吨; 4、提供粉煤灰转运服务,预估每年转运粉煤灰5万吨。 |
2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3-2025年度厂内装载机、湿排灰、粉 煤灰转运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全部资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所有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和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至少 8台荷载能力10吨及以上的自卸车运输能力、4台荷载能力25吨及以上的粉煤灰罐车运输能力,自卸车、粉煤灰罐车自有车辆需占50%及以上并提供自有车辆及租赁车辆证明材料,至少2台装卸能力5吨及以上的装载机,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的证明材料;
8.投标人近3年(2019 年10月1日至今)须具有至少3项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含合同封面、服务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10-20 14:01到2022-10-2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