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富县吉子现镇。
2.2 建设规模: 本标段包括但不限于:厂前区广场施工及综合楼外立面装修 工程、集控室装修工程、警卫传达室外立面及厂大门装修,其中综合楼建筑面 积约 16330.36 平方米,地上 9 层,建筑高度 31.9 米;集控室建筑面积约 295 平方米;警卫传达室建筑面积约 60 平方米,地上 1 层,建筑高度 4.05 米;厂 前区广场景观装饰面积约 12276.7 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综合楼外立面工期 45 日;警卫传达室及厂大门施工工期 30 日;厂前区广场施工工期 60 日;集控室装修施工工期 30 日。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3 年 2 月 5 日, 2023 年 05 月 31 日前完工, 各作业区域开工日期不一定相 同,且发包人根据现场施工条件有权调整开工时间,但施工工期不变。
2.4 招标范围:
2.4.1 综合楼外立面装饰装修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综合楼外立面装饰装修包括:涂饰工程、幕墙工程、轻钢雨棚施工、 建筑物景观照明灯安装(含供电线路及控制线路的敷设工作)、配电箱和控制箱 的安装、变形缝装置施工、混凝土雨棚面层、室外坡道面层、室外台阶面层等 所有施工图内容施工。
(2)女儿墙、突出屋面的建筑物(如楼梯房、电梯井道、烟井道、检修口、 设备基础、 L-G 轴混凝土斜梁顶、侧面)、混凝土雨棚外表面的涂料施工,外门 窗以外部分的面层属本标段施工范围。综合楼屋面施工不属于本标段施工范围。
(3)办公楼正门厅及玻璃门与幕墙连接,属于本标段施工范围,办公楼 K轴上 15.9 米到26.9 米处的外窗为玻璃幕墙,属于本标段施工范围,其余外门、 外窗均不属于本标段施工范围。
(4)办公楼 K 轴上 15.9 米到 26.9 米处的玻璃幕墙因 20.9 米处设有结构梁, 原内嵌式(幕墙内嵌在墙体内)的玻璃幕墙改为外包的形式,洞口的玻璃幕墙 外包(洞口 20.9 米处的)结构梁,玻璃幕墙二次设计属于本标段范围,属本标 段施工范围。
(5)幕墙及正门厅、轻钢雨棚等深化设计属本标段范围。
2.4.2 厂前区广场景观装饰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厂前区广场景观装饰施工包括:室外建筑环境工程、园路、广场硬质 铺砖、园林小品工程、花坛工程、室外排水系统、绿化给水系统、室内外电气 安装工程、警卫传达室外立面装饰装修、厂大门(西门)装饰装修等所有施工 图内容。其中不包含施工图中的园林树木、草坪、花坛、地被栽植工程等绿化 施工,承包人应配合安装。
(2)警卫传达室外立面及厂大门装饰装修包括:外墙面涂饰工程、门廊室 外台阶面层、厂大门照壁面层施工等所有施工图内容。
(3) 厂大门人行闸机、伸缩门(门禁系统)、电子显示屏由招标人采购, 但预留电源接口(含接口之前的电缆电线布设)及配合安装属投标人负责。
(4)宿舍楼一层厨房东侧出入口、小卖部东侧出入口原设计三面为台阶, 根据使用需求将南北 2 侧的台阶优化为坡道。
(5)警卫传达室外部、综合楼外立面、广场照明灯具及线缆属投标人负责。
2.4.3 集控室装饰装修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集控室室内装饰装修包括:地面面层、门窗工程、吊顶工程、饰面砖工程、 涂饰工程、细部工程(门窗套制作与安装、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室内电气 照明安装工程(配电箱、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灯具安装、调试) 等所有施 工图内容施工。其中不包含施工图中的防火门、空调系统、电子屏幕墙(包含 LED 大屏幕、铝板、成品钢木门)、工位、桌椅,但承包人应配合安装。承包人 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实际使用需求对灯具、开关、插座、线缆等进行的合理迁 改、增加、优化化,但不增加相关费用。
2.5 其它:
(1)本标段施工过程中应负责主体工程成品及半成品保护工作, 临时拆卸、 移位后应及时恢复,造成损坏的,由本标段修复或更换。
(2)本工程所有装饰装修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安装,包括但不限于: 涂料、瓷砖、石材、幕墙、轻钢雨棚、变形缝装置、照明灯具、电线电缆、电 源箱、控制箱等。
(3)综合楼外墙保温及保温系统抹灰层 2021 年 10 月已施工完成,因放 置时间过长及天气影响可能对施工完成的抹灰层一定程度损坏,以及部分抹灰 完成面平整度可能存在偏差,统一由投标人负责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此因 素。
(4)投标人施工期间因施工工序安排可能需要对已安装完成的设施、部件 拆卸,对已施工成型的窗台、窗户等施工完成面产生污染或破坏等, 应由投标 人采取保护措施,,如造成污染或破坏必须进行恢复处理,产生的工程量及费用 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人已完成厂前区广场的场坪工作,后续花坛、停车位等存在的局 部土方施工,不另行计算工程量及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此因素。
(6)园林树木、草坪、花坛、地被栽植等绿化施工不属于本标段施工范围, 投标人应配合安装。投标人应将绿化施工面土壤修整平整,美观,对已施工完 成的雨排水出口管修整,出口处设置可以缓冲水流的鹅卵石等,属本标段施工 范围。
(7)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原临时砖围墙、水沟、混凝土、宣传牌、路牌、界 桩、防撞墩、临时电缆电线等原有临时设施的拆除清理工作及原有路基处理属 本本报段施工范围,投标人应踏勘现场并在投标时充分考虑此因素。
装修效果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条件: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 上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 近 5 年(以投标截止日计算,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必须 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1) 1 个及以上公共或民用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 5000 ㎡及以上工程的 装饰装修施工业绩;
(2) 1 个及以上单体幕墙面积 500 ㎡及以上类似施工业绩;
(3) 1 个及以上室内装饰装修业绩。
以上业绩均需提供合同文件扫描件,应包含合同封面或首页、服务范围 页、面积页、签字盖章页。若合同内未体现面积的,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 料中可以体现的,同样视为有效业绩。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须提供签字版的电子注册证书,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从事类 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 1 个及以上单体建筑面积 5000 ㎡及以上工程的装 饰装修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文件扫描件,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或封 面、服务范围页、项目经理页、面积页、签字盖章页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合 同中无项目经理页、建筑面积页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客户评价等能体现项 目经理的视为有效业绩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被列入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 止日的;
3.6.2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 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4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 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 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 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 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 00 时至 2022 年 11 月 02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