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江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恒湖风力发电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江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江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江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恒湖风力发电项目场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恒湖垦殖场范围内,风场位于南昌市城区东北面35km。规划装机容量150MW。风场场址中心坐标:东经116°747.51"",北纬28°59"6.87”。
2.1.2招标范围:标段范围内全部工程勘测及设计工作,包括不限于初步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到竣工图编制阶段等工程全过程勘察设计,应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以及国家能源集团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各阶段设计工作。
应包含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规划范围内所有的设备、建筑安装工程、辅助工程、水保与环保工程、绿化工程、防洪工程、公用工程、其他配套设备设施及工程等,以及为完成项目投产发电过程中所必要的场内及场外的勘察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
2.1.2.1 勘测工作
1) 地形测量包括不限于:风电场范围内1:2000地形测量,风机机位1:500地形测量,升压站1:500地形测量。
2) 地质勘察包括不限于:风电场道路详勘,风机基础地质详勘,升压站地质详勘,集电线路基础、陆上集控中心地质详勘。
2.1.2.2 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主要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范围内的建筑、设备及安装工程:风电场(风机基础、箱变、集电线路、道路)、升压站、储能系统、视频安防、各所属消防、水保、环保工程(含植被措施)及各专题设计等整个工程的初步设计。
2.1.2.3 招标设计
风电场各设备采购标段、施工标段的招标文件编制,包括设备技术规范书、施工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和招标图纸,提出本工程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清单。参加各设备的技术协议签订工作。
2.1.2.4 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主要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范围内的建筑、设备及安装工程设计:
1) 根据招标确定的机型,对风电场风能资源分析、风机优化布置、微观选址及发电量进行复核计算。
2) 根据招标确定的机型,对风电场、升压站进行总布置设计。
3) 道路、风机及箱变、升压站(含综合楼精装修设计)、集控中心、集电线路、储能系统、视频安防、消防系统的施工图设计。
4) 按照施工进度要求,提供设计交底及各专业工地代表的现场设计服务。
5)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
6)环保与水保工程及植被措施方案设计
7)现场大件运输方案设计
2.1.2.5 竣工图编制
2.1.2.6 各阶段设计方案优化服务,负责组织各阶段设计审查并提供相关费用(包含不限于:专家费、会议费、差旅费、审查费等)。
2.1.2.7现场交桩服务
风电场检修道路边界点交桩(占地为边界桩、林地为砍伐范围桩)、风电机基础中心点交桩、箱变基础中心点交桩、35kV集电线路杆塔中心交桩、升压站四角交桩。
2.1.3服务期限:暂定2022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0日。
2.1.4项目建设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恒湖垦殖场。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工程测量)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及以上风电场勘测设计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勘察设计执业注册证书。
(2)项目负责人(设总)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风力发电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与合同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0-2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0-31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