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招标人拟在湖南省永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装备产业园建设装机5.9MW光伏电站。工程采用峰值功率为550Wp的高效单晶硅光伏组件+组串式逆变器+固定支架方案+屋面坡度安装方案。
2.1.1太阳能资源条件
项目地年太阳总辐射量为4205.9MJ/(㎡•a)。
2.1.2土地落实条件
本项目位于永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配套产业园内,本期为一期项目,拟利用汽车配套产业园区内彩钢瓦、混凝土屋面厂房布置光伏组件,占用屋顶面积约52082.81m²。
2.1.3交通运输条件
项目位于永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配套产业园内,城区内运输条件便利。
2.1.4接入系统条件
本项目建设规模总容量约为5907kWp,综合本工程装机规模、系统分布以及厂区配电容量,本项目(第一批次)暂拟8个0.4kV并网点,分别接入厂区就近高压室内的变压器低压侧。具体并网接入方案在下一步接入系统报告中分析论证,最终接入方式以供电局审批为准。
2.1.5工期计划
本工程计划总工期为5个月,2022年12月31日前必须全部投产发电,2023年3月31日完成项目竣工,发包人应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30天内组织竣工验收。
2.1.6主要工程量
本项目(第一批次)拟采用550Wp单晶硅组件10740块,最高转换效率可达21.5%,设计安装装机容量5907 kWp,分布于永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配套产业园内屋面,基本的配置情况如下表所示,采用0.4kV并网,具体根据电力部门要求。
序号 |
厂房名称 |
组件块数 |
安装容量(kWp) |
110kWp逆变器数 量 |
1 |
标准厂房A-1栋 |
1120 |
616 |
6 |
2 |
标准厂房A-2栋 |
1200 |
660 |
6 |
3 04 |
标准厂房A-3栋 |
760 |
418 |
4 4 |
标准厂房A-4栋 |
840 |
462 |
||
5 |
1#工厂 |
1180 |
649 |
6 |
6 |
2#工厂 |
1040 |
517 |
5 |
7 |
3#工厂 |
1600 |
825 |
8 |
8 |
4#工厂 |
1920 |
1056 |
9 |
9 |
5#工厂 |
980 |
484 |
4 |
10 |
标准厂房(一期) |
460 |
220 |
2 |
合计 |
10740 |
5907 |
54 |
本项目每栋屋面增加一套上水系统,配置相应的计量水表,在组件排布屋面安装水龙头,进行喷水清洗,光伏组件清洗后应保持其表面干燥。
最终装机容量、工程量、技术方案等以最终审定的初步设计为准。
2.2招标范围
除光伏组件(含监造、检测)及逆变器采购、工程监理由招标人提供外,除招标人已取得的开发协议、备案等文件外,本招标项目包括自项目能源管理协议签订、接入系统备案、项目前期至完成办理首次结算电费并通过项目竣工验收为止,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工程所需要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2.2.1项目前期服务
除项目开发协议、备案由招标人负责外,承包人应负责完成本项目所有前期合法合规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能源管理协议签订(协助发包人签订)、接入系统备案、安全三同时、职业健康三同时等合法合规性文件的相关资料编制、办理、审查、评审及取得相关部门批复等工作。
各手续及支持性文件办理过程中,需建设单位配合的,由建设单位进行配合。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税等相关税费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工程前期的相关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无论项目接入方案情况有无变化,一切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包括(但不限于):包括项目所有勘察、测量、设计等项目全过程设计相关工作。
2.2.3设备供货
组件和逆变器由招标人提供,除此之外所有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屋面光伏设备、控制保护设备及为满足设备安全运行必要的工器具与备品备件,及其他所有设备的供货、运输、保管、倒运等。
其中组件、逆变器为车板到货和车板交货,其卸货、运输、保管、倒运等由承包人负责;特别说明:投标人投标报价中需考虑组件、逆变器二次或多次倒运问题。
2.2.4建筑、安装工程
本项目光伏区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均由承包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厂区设备基础、电缆工程、防雷接地工程、劳动安全、职业健康、环保、水保安装施工、试验、调试、试运行等全部工程施工。
2.2.5验收及其他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检查检测、试验,移交生产验收、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验收、档案验收等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办理并网手续以及现场协调服务等。
2.2.6完成以上工作所需的所有费用、利润、税金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3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1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3.2.2本项目允许设计分包。设计分包单位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2.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标准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2年提供1个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必须提供竣工报告,否则不予采纳)。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施工设备
3.5.1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项目经理
3.6.1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3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近5年内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竣工报告及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6.3持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资格证及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中标人从签定合同起需将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押在业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
3.7人员要求:
3.7.1施工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签定正式劳动合同1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经验,且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的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7.2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员证,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7.3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
3.9.1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
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2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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