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公司枕头坝二级水电站库区卡子岗段防护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工程概况
大渡河枕头坝二级水电站位于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城区上游,为枕头坝河段两级堤坝式开发的第二级,其上一级为已完工的枕头坝一级水电站,下一级为在建的沙坪一级水电站。电站采用堤坝式开发,枢纽建筑物由左岸非溢流坝段、泄洪闸坝段、河床式厂房坝段以及右岸非溢流坝段等组成。水库正常蓄水位为592m,相应库容0.112亿m³,最大坝高54m,发电厂房装机容量300MW。
枕头坝二级水电站建成蓄水后,根据淹没影响程度,确保各企事业单位及居民的正常运行、生活及安全,根据各防护区的回水高程需对淹没影响区采取适当的工程防护措施。库区防护范围涉及三个防护区:卡子岗段、解放村居民点、新村居民点及污水处理设施。本次招标的枕头坝二级水电站库区防护工程为:卡子岗段防洪堤加高及新建段。新建防洪堤总长290.76m,加高原防洪堤总长628.64m。施工内容为:原有防洪堤加高、新建防洪堤及截排水沟设施。
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2013),堤防工程依据防洪标准划分工程等别,防洪标准采用20年,各防护区堤防工程等别均为4级。
2.1.2招标范围
大渡河枕头坝二级水电站库区卡子岗段防护工程主要工作范围包括:
(1)原有防洪堤加高工程施工:土方开挖、基础处理、钢筋制安、混凝土浇筑、排水孔施工、回填砂卵石、配套截排水设施等;
(2)新建防洪堤工程施工:土方开挖、基础处理、钢筋制安、混凝土浇筑、排水孔施工、回填砂卵石、配套截排水设施等;
(3)为满足以上工程施工需要而实施的施工风、水、电架设、施工仓库、加工厂、围堰堆筑及施工临时道路等所有临时辅助工程。
2.1.3 施工工期
本合同施工总工期4.5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独立承担过堤防工程或河道整治工程项目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或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本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兼职。
(2)项目经理近5年来(2017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须至少具有担任过堤防工程或河道整治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工作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副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2)技术负责人近5年来(2017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须至少具有担任过堤防工程或河道整治工程的项目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技术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0-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1-02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