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采购管理部(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汕头公司2022年机上纺织品洗涤项目招标文件(重新招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采购编号:CZ2022010638。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南航汕头公司及其它分子公司航班在揭阳潮汕国际机场的毛毯、头片、座椅套等机上纺织品洗涤、消毒、包装、运输等服务。以实际数量计件,人民币预算3782292元/2年(含税),单价限价表见下表。
序号 | 招标内容 | 单位 | 单价限价( (含6%增值税) | 备注 |
1 | 毛毯 | 条 | 3.80 | 水洗 |
2 | F/C舱枕套 | 个 | 0.40 | 水洗(上浆) |
3 | F/C舱头片 | 片 | 0.40 | 水洗(上浆) |
4 | Y舱头片 | 片 | 0.16 | 水洗 |
5 | 棉被套 | 条 | 5.80 | 水洗 |
6 | 小腰枕套 | 个 | 2.00 | 水洗 |
7 | Y舱座垫 | 个 | 4.50 | 干洗 |
8 | Y舱靠背 | 个 | 6.00 | 干洗 |
9 | Y舱靠背连垃圾袋 | 个 | 8.00 | 干洗 |
10 | Y舱垃圾袋 | 个 | 5.00 | 干洗 |
11 | F/C舱椅套坐垫 | 个 | 6.00 | 干洗 |
12 | F/C舱椅套(靠背连垃圾袋) | 个 | 10.00 | 干洗 |
13 | F/C舱椅套头套 | 个 | 4.8 | 干洗 |
14 | 隔(门)帘 | 片 | 5.8 | 干洗 |
备注:以上价格包括了配备、回收、洗涤、消毒、包装、检验、统计、保管、包装袋(含标签)、运输、办证及质量保证和税费等相关的全部费用。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按照限价进行折扣率报价,即洗涤清单中所有产品的含税单价限价×投标折扣率(%)为每个产品的最终价(含税)。投标人须报投标折扣率(投标折扣率的有效报价范围:投标折扣率≤100%,最多保留1位小数,超过1位小数部分自动四舍五入)。例如,折扣率填97.5%时,即最终结算单价金额=含税单项限价*97.5%,最终结算单价保留到分,超过部分自动四舍五入。投标人只能报唯一的折扣率,不得有选择性的报不同折扣率,如有缺漏或折扣率超过100%的投标将导致投标无效。
3、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飞机机上纺织品洗涤 | 揭阳潮汕国际机场 | 2年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由中标供应商同南航工程技术 汕头基地签署合同及结算。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3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4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投标人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场地。(注意:须提供参与本次投标洗涤场所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的扫描件)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