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3000万吨/年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按照《关于抓紧组织开展煤炭产能核定工作的通知》(应急〔2022〕50号)及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积极开展3000万吨/年产能核增手续办理,现需编制3000万吨/年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分标段。本次招标内容包括:
①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3000万吨/年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矿田概况及建设条件,采掘场与排土场边坡稳定,矿田境界及储量,设计生产能力与服务年限,采区划分,开采工艺及开采方法,工程建设和开采进度计划,排土场,地下水控制与露天煤矿防洪排涝,生产系统,机电维修设施及专业仓库,供配电,智能化建设方案,爆破材料供应,地面建筑,给水与排水,采暖通风与供热,总平面布置与地面运输,节能节水,水土保持,环境保护,职业安全与卫生,工程建设工期及实施计划,生产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技术经济等;
②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3000万吨/年安全设施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露天矿采剥、运输及排土工程、边坡稳定工程、防治水、防灭火、电气、爆破材料设施及其他安全技术措施。
2.1.3服务地点:新疆
2.1.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须完成3000万吨/年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全部内容的编制并提交设计终稿;按照招标人关于项目建设进度要求,6个月内完成项目评审备案及批复。
2.2其他:投标人必须按合同签订时间完成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修编的全部资料,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公司、集团及政府部门的评审备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煤炭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年产2000万吨及以上的露天煤矿初步设计合同业绩1份,并同时具有安全设施设计合同业绩1份,若合同中同时包含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内容,仅需提供1份合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年产能、服务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中未体现年产能,须在用户证明材料中证明年产能)。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勘察设计执业注册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担任已完成的年产2000万吨及以上的露天煤矿初步设计或安全设施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0-29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1-04 18: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