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MW农(渔)光互补二期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海南省文昌市
2.2.项目规模:本工程规划容量为100MW,暂按照123.508MW设计,拟在交流低压侧增加储能系统,集中布置于升压站区。储能配置规模暂按项目装机规模的25%考虑,储能时间不少于2小时,本工程需要配合文昌市建设三池两坝工程。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22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本期新建一台100MVA三相有载调压变压器。汇集5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新建220kV升压站35kV侧。本升压站采用与青云峡光伏电站联合送出的方式,通过新建1 回220kV 线路接至220kV 青云峡光伏升压站,新建线路长约8km,新建线路截面暂按1×240mm2。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2年12月,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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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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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林文昌100MW农(渔)光互补二期项目EPC总承包 |
除①光伏组件、逆变器、主变、箱变设备的采购及运输②储能设备的采购、运输、土建及安装③项目前期④监理⑤建设用地的永久征租地费⑥生产车辆购置、项目建设管理费等由发包人负责的范围外的,本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华电集团已完成框架招标的电缆等其他项目设备材料按照华电集团框架招标结果设计、采购)、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验收、开工及并网手续办理、三池两坝建设等一揽子工作以及发包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的相关工作。 |
2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林文昌100MW农(渔)光互补二期项目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2)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3)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4)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3.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本金2亿元及以上;或应同时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本金6亿元及以上。
4.业绩条件: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至少3项单体100MW(及以上)光伏项目总承包工程业绩或4项单体50MW(及以上)光伏项目总承包工程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及投运/并网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5.项目经理条件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1个单体50MW(及以上)光伏电站PC总承包或EPC总承包工程,须附业主的证明文件和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10-29 15:30到2022-11-0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