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大开厂脱硫脱硝除尘系统委托服务(3年)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大连开发区热电厂,项目单位为: 大连开发区热电厂,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大连开发区热电厂厂址位于大连市新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钢铁路90号。规划容量4×350MW超临界燃煤湿冷机组,现已投产2×350MW超临界燃煤湿冷机组。本项目服务范围包括#1至#2机组脱硫脱硝系统的运行、维护、检修与除尘、干渣、吹灰、气力吹灰、1-4号灰库、1-2号渣仓等部分重要辅机系统的运行;#1至#2机组除尘、干渣、吹灰、气力吹灰、1-4号灰库、1-2号渣仓等部分重要辅机系统设备日常维护及检修。#1至#2机组的脱硫、脱硝、除尘、干渣、吹灰、气力吹灰、1-4号灰库、1-2号渣仓等部分重要辅机系统的A级检修。服务期限: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大连开发区热电厂两台机组脱硫脱硝系统的运行、维护、检修与除尘、干渣、吹灰、气力吹灰、1-4号灰库、1-2号渣仓等部分重要辅机系统的运行项目,服务期为:自2023 年1月1日至2025 年12月31日(总工期36个月)。其中除尘、干渣、吹灰、气力吹灰、1-4号灰库、1-2号渣仓等部分重要辅机系统设备日常维护及检修项目计划工期为:自 2024年9月13日至2025年12月31日。#1至#2机组的脱硫、脱硝、除尘、干渣、吹灰、气力吹灰、1-4号灰库、1-2号渣仓等部分重要辅机系统的A级检修时间与主机A修时间同步,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的脱硫系统维护合同业绩2份,且至少已完成维护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完成维护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1-0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1-08 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