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灵武公司2023年二期锅炉干除渣、制粉系统设备维护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灵武电厂总装机容量3320MW,其中一期2×600MW机组(#1、#2机组),分别于2007年6月、9月投入运行,二期2×1060MW机组(#3、#4机组),分别于2011年1月、5月投入运行。
二期制粉系统采用中速磨煤机正压直吹式制粉系统,每台炉配6台上海重型机器厂的HP1203型碗式中速磨煤机,燃烧设计煤种时,5台运行,1台备用。每台磨煤机4根出粉管,使用分配器供8只燃烧器。
二期锅炉除渣采用干式除渣系统,高温干渣在除渣机中冷却到一定温度后输送至渣仓贮存。除渣机分两级布置,其出力保证不低于锅炉BMCR工况下的最大除渣量,并留有300%的余量,既正常出力为9t/h,最大出力为27t/h,连续运行。
2.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包);招标范围为包括二期3、4号机组锅炉干除渣、制粉系统设备的维护工作,包括设备的日常维护、消缺、抢修、临修、定期工作等。
2.1.3 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2023年6月30日,工期共计6个月。
2.1.4 服务地点:灵武市北郊六公里( 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机组锅炉设备检修或维护类(合同范围至少包含制粉系统或除渣系统内容)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1-0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1-08 17: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