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新疆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新疆 车辆装饰装潢配件、轮胎及附属油品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招标编号:CZ2022000239 。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招标内容 采购数量 单价限价 ( 备注 1 装饰装潢及配件 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表格 供应商负责提供车辆装饰装潢配件、轮胎及附属油品并提供货品的送货及安装服务 2 车辆轮胎 3 车辆附属油品(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液压油、齿轮油、发动机柴汽机油、润滑脂)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项目预算450万元(含税)/3年。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折扣率,投标人以第四章《用户需求》中列出的表格为参照,投标折扣率的有效报价范围:60%≤投标折扣率≤100%。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折扣率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折扣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 95~90%)。投标折扣率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所报的投标折扣率应当适用于采购清单内每一种商品。例如,折扣率填97.5%时,即单价金额=含税单价限价*中标折扣率97.5%。投标人所报折扣率超出100%的投标将为无效投标。报价包含送货、安装、工时及服务全部费用。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交货内容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1 车辆装饰装潢配件、轮胎及附属油品 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工作区域,南航新疆 指定地点 接到订单后12小时内,采购人有权变更到货时间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3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2020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 2.4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供应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税务登记证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国家税务局网站的“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的截图、或企业注册地国家税务局核准发出的《税种核定通知书》)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2、投标人资格要求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