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舟山电厂三期2×660MW扩建工程设备物资代保管项目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浙江公司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浙江公司舟山电厂三期(2×660MW)扩建工程燃煤机组,本期建设规模为两台660MW等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高效除尘、烟气脱硫、脱硝设施。
2.1.2招标范围:代保管库区建设,甲供设备的物资代保管工作及设备催交催运工作。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厂建设项目甲供设备物资管理或总承包(合同内容须包含物资管理)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担任2台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设备材料代保管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1-0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1-08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