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2025年度环湖截污干管干渠及附属设施维护作业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昆明市以 昆政发[2016]22号文件昆明市关于印发昆明市主城区公共排水设施运行维护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及昆明市办公厅第295期关于昆明主城区公共排水设施维护服务单位招标等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批准实施,本项目
2.项目概况
2.1 项目
2.2招标内容:对昆明排水设施管理 管辖范围内环湖截污干管干渠及附属设施维护作业项目,工作内容涵盖设施巡查、管渠检查、检查井维护、管渠周边淹积水处置、公共排水案件处理、干管干渠进水口检修清理、维护维修辅助用工、管渠降水、管渠清淤、干管干渠进水口(含沉砂池)清淤、日常维修、管渠管渠应急抢修、支流沟渠调查、泵站集水池(含值守沉砂池沉泥池)清淤、值守场所维护、值守场所及干渠征地范围内绿化浇水、清理垃圾、防风防汛防冻、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松土和施肥、地形整形等共26个科目。配备固定的办公、生产、值守场所,满足存放工具、维修材料、维修设备,以及供作业人员休息、值班等要求;配置相应的工具、设备等,满足维护作业项目的要求。具体维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和要求”。
2.3招标范围:主要涉及昆明市西山区、晋宁县、度假区大渔片区、呈贡区、官渡区区域内;维护截污干管38.3km、截污干渠38.868km、污水泵站6座、值守沉砂池4座、干渠进水口(含沉砂池)144座、11座雨污控制室,环湖管渠配套收集系统完善设施中接入干渠的污水通道约有10km,支流沟渠末端截污完善设施约有68个,管径范围为0.3-4m,值守场所绿化管养绿化管养面积共计约:8402㎡。干渠征地范围内绿化管养,环湖南岸截污干渠全长22.12 Km,绿化面积约为29.5万㎡,分为古城段、昆阳段、白鱼河段、淤泥河段,征地范围沿线内已完成种植乔木、灌木及地被等绿化植物。共涉及24种绿化苗木,包括17种乔木,7种地被(灌木)等,具体维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和要求”及工程量清单。管渠降水、管渠清淤、管渠日常维修为“十四五”规划项目,为便于工程实施及管理,可纳入本维护作业项目,但工程的实施需根据发包人统筹安排。
2.4总投资:2239.881779万元人民币,招标规模:2239.881779万元人民币。
2.5资金来源:按政府规定筹集,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6项目实施
2.8.2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周期36个月);
2.8.3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城镇排水设施气体的检测方法》《云南省城镇排水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评定标准》《云南省城镇排水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等标准规范及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等现行标准及《公共排水管渠维护作业技术标准和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 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 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3.3根据《云南省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 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 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3.5其他:
3.5.1营业执照:须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已被认定为正式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3.5.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5.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月至今)须具有3项及以上(含3项)市政排水工程施工业绩或市政排水设施维护作业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
3.5.4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持有下水道养护上岗证,尚未取得下水道养护上岗证的,须承诺在第一年维护期届满前取得,并在投标书中提供承诺函;近五年(2017年1月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揽过1项及以上(含1项)市政排水工程施工业绩或市政排水设施维护作业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项目经理社保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5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持有下水道养护上岗证,尚未取得下水道养护上岗证的,须承诺在第一年维护期届满前取得,并在投标书中提供承诺函,技术负责人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技术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
3.5.6拟派人员要求:除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以外,还须配备专职安全员以及必要的作业人员;
(1)专职安全员:须持有住建或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持有下水道养护上岗证及下水道养护能力水平评价证书(或下水道养护工职业资格证);尚未取得下水道养护上岗证或下水道养护能力水平评价证书(或下水道养护工职业资格证)的,须承诺在第一年维护期届满前取得,并在投标书中提供承诺函,专职安全员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专职安全员社保证明材料。
(2)作业人员要求:A.每个作业单位配备的作业人员中须有10人以上(含10人)持有下水道养护上岗证;B.须有5人以上(含5人)从业人员持有下水道养护能力水平评价证书(或下水道养护工职业资格证);尚未取得下水道养护上岗证或下水道养护能力水平评价证书(或下水道养护工职业资格证)的,须承诺在第一年维护期届满前取得,并在投标书中提供承诺函;C.须有5人以上(含5人)持有绿化工相关证书或职称证书,尚未取得绿化工相关证书或职称证书的,须承诺在第一年维护期届满前取得,并在投标书中提供承诺函。
(3)同一拟派人员同时持有上述相关证书的,可分别计算。
3.5.7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注册年份算起;
3.5.8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的查询材料截图;
3.5.9其他要求:
(1)相关承诺:
A.对拟派项目管理人员的承诺;
B.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要求:须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云南省令第166号)、《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云人社发[2021]22号)、《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细则》(云人社发[2021]26号)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监察支队下发的《关于全面实现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和实名制管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C.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D.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
E.拟派人员持证承诺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作业人员在合同签订一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承诺;
(2)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遣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 年 11 月 30日09 时 30 分。
5.2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解密时间以现场下达的解密时间为准,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开标一览表确认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远程开标操作流程请各投标人在云南省 信息网-昆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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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ynwh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