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聊城公司聊城运营生产保障用车租赁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聊城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聊城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为 聊城发电有限公司、 山东电力有限公司聊城发电运营分公司职工生产、值班车租赁项目,投标方应车辆及驾驶员自带,至少配备42座空调通勤车10辆,保证公司职工生产、值班车辆的按时到达。本项目费用由 聊城发电有限公司、 山东电力有限公司聊城发电运营分公司共同承担,其中 聊城发电有限公司分担56%,国家能源山东电力有限公司聊城发电运营分公司分担44%。
2.2其他:服务期限:3年。计划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服务地点: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聊堂路道口铺1街道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中包含客运服务项目。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通勤班车服务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1-04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1-09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