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盘山公司2×530MW机组创新升级及延寿改造项目引风机及一次风机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天津 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天津国能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采购范围: 盘山公司2×530MW机组创新升级及延寿改造,采购2×530MW机组工程配套的4×50%容量动叶可调轴流式引风机及配套电机等附属设备、4×50%容量动叶可调轴流式一次风机及配套电机等附属设备。
交货期:1#、2#机组设备分机组供货,第一台机组设备(含公用设备)2023年6月前具备交货条件;第二台机组设备2025年6月前具备交货条件。
交货地点:天津国能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址内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4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应用于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工程的下列业绩合同:
1、供货范围包含引风机的合同至少2份,且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
2、供货范围包含一次风机的合同至少2份,且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若单个合同中供货范围同时包含引风机和一次风机,则视为供货范围包含引风机和一次风机的合同各一份。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1-0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1-11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