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黑龙江、贵州、吉林、辽宁区域75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辽宁 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法库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黑龙江、贵州、吉林、辽宁区域75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集中采购项目,本项目为包4。 法库八虎山项目总容量150MW,安装25台及以内单机容量不低于6MW的风力发电机组(低温型),总容量不容许偏差。其中包含风电机组及其附件、塔筒、法兰及塔筒内附件、风机基础预埋锚栓组合件(含调节螺栓)及锚栓安装使用的张拉器、塔筒内升降机(包含安装)。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包含不仅限于:监控系统、电缆、螺栓、油品油脂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吊装工具包含单叶片吊具或专用工装,免费租借2套,作为备件1套,共计3套)、一套螺栓紧固件检验样品(免费)、一片底法兰供买方进行破坏性试验(免费)、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提供风机基础锚栓组合件、塔筒螺栓紧固件检验样品(免费提供、数量满足检测要求),并履行进场后二次检测(含检测费用),检测报告满足国家和行业检测要求及质检要求设备运至招标人机位指定位置(车板交货),风力发电机组须具备单叶片吊装能力,叶片须考虑采用特殊车辆进行二次倒运(叶片倒运单独报价,报价包含场地租赁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有关规定。
交货期:主机交货期: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塔筒交货期: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7月10日;锚栓交货期: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5月10日。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国内须有单机3MW及以上容量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业绩100台,且均已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为240小时试运行证书。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投机型(同容量、同叶轮直径)已经取得权威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证书(含部件认证附录)和型式认证证书(含部件认证附录),如投标时未取得型式认证证书,须承诺在供货前取得。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1-0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1-14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4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