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哈拉沟煤矿2022至2024年标识标牌及印刷品加工制作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哈拉沟煤矿,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该项目为哈拉沟煤矿2022至2024年标识标牌及印刷品加工制作服务项目,由于前期招标的图牌板项目结算金额即将超出合同总价,急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为矿井井下、地面确定图牌板的制作单位。
2.1.2采购范围:井下和地面各类标识标牌(含大型异形牌板)、印刷品、文化产品设计、制作及安装等图牌板服务项目。
2.1.3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2.1.4 服务期限:2年,实际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
2.1.5质量要求: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详见技术文件。
2.1.6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具体以安全协议约定为准。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同时包含图牌板及印刷品加工制作内容的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每份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提供的发票扫描件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发票校验码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投标人须自有户外写真机、UV打印机、雕刻机、六开打印机、喷绘机。须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合同和出厂合格证,或厂家担保协议。
【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不小于200平米的标识标牌加工制作厂房,须提供房产证扫描件或者房屋租赁合同扫描件。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1-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1-14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第2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