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大南湖七号矿燃煤运输服务项目”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大南湖七号矿燃煤运输服务项目计划运量约340万吨,实际运量以红星电厂下达的月度运煤计划为准。承运方负责从中煤哈密能源公司筒仓指定装煤点运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储煤场或卸煤沟,运输距离约29公里。厂址及卸煤条件由投标单位自行考察,并根据实际情况考虑运输路线、车辆周转、调度等方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00分止
2.4服务地点: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境内
2.5合同类型:签订吨煤到位运输单价合同,运输含税单价和#0柴油含税价格进行联动,当#0柴油含税价格变化幅度不超过柴油基准价的±10%时(含10%),维持原运费含税综合单价,当价格变动超过±10%(含10%)后,运费含税综合单价跟随含税油价进行浮动。
2.6结算方式:按照月度实际运量考核后结算,结算价=吨煤到位运输单价×运量-各类考核。运量以招标方过磅数量为准,承运方每月按照对账单及合同单价开具税率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资格要求2:至少具有50辆符合国家公路货运车辆管理规定的重型自卸半挂(整车即包括牵引车头与车斗)车辆投入本运输项目,如非自有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写明是投标人名称的为自有车辆),提供租车协议(投标文件中提供拟运输车辆明细表及机动车行驶证正副本原件扫描件)。
3.3资格要求3:2019年至今(合同的签署时间)至少具有3个运量大于10万吨的燃煤运输服务合同业绩(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合同中没有写明运量的需提供结算或发票等证明文件);
3.4资格要求4:投标文件中提供廉洁承诺书(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未提供廉洁承诺书则否决其投标;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2年11月23日9:00至2022年12月13日16: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2年11月23日9:00至2022年12月13日16: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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