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新疆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新疆 夜餐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采购编号:CZ202200023301。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项目预算人民币200万(含税),本次采购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1家成交服务商,为招标人提供堂食或外带热餐(汤面)服务。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 序号 招标内容 单价限价 ( 备注 1 热汤面 12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南航新疆 夜餐服务 乌鲁木齐国际机场,迎宾路1341号 2年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以上任一项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 2.8 投标人能够自行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提供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开具过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1份】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2、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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