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鄂托克旗胡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建于2010年,矿山开采矿种为石灰岩,年生产能力为30万t/a,矿区面积:0.4283km2,矿山开采标高:+1580米至+1471米,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体出露地表,仅有极少量覆盖物,废弃岩土较少,均用于填坑铺路、平整场地。
2.2招标范围:结合矿山地质环境现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鄂托克旗胡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设施设计》要求自上而下、分层进行开采施工作业,包括钻爆作业、采剥作业、铲装作业(含浮石清理、底板清挖)、运输作业、加工作业、转运堆存作业等。
2.3承包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2年。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合法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公章,下载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任一天);
3.3投标人不得为《固定资产投资(含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黑名单(第一批)》中列入的企业(共涉及60家企业,其中发生直接业务列入的企业17家,该企业法人担任其他企业法人而列入的企业43家);(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4投标人须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有类似规模的矿山开采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方式发放,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文件;发售日期为2022年12月9日上午9:30至2022年12月20日下午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