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海阳核电项目 3 、4 号机组、三门核电项目 3 、4 号机组、广 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氢气点火器(EH02) 和氢气点火器配电控制盘 (JC81) 设备采购项目, 业主为山东核电有限公司(海阳项目),三门核电 有 限 公 司 (三 门 项 目 ), 国 核 湛 江 核 电 有 限 公 司 (廉 江 项 目 ) 与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海阳核电项目 3 、4 号机组、三门核电 项目 3 、4 号机组、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工程 EPC 总承包合同,氢气 点火器(EH02) 和氢气点火器配电控制盘(JC81)设备采购工作由上海核 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作为 海阳核电项目 3 、4 号机组、三门 核电项目 3 、4 号机组、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氢气点火器(EH02)和 氢气点火器配电控制盘(JC81)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
注: 海阳核电项目 3 、4 号机组、三门核电项目 3 、4 号机组、广东廉 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氢气点火器(EH02)和氢气点火器配电控制盘(JC81) 设备采购项目按标段分开签订。
1. 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
海阳核电项目 3 、4 号机组氢气点火器(EH02) 和氢气点火器配电控制盘 (JC81)设备采购。
三门核电项目 3 、4 号机组氢气点火器(EH02) 和氢气点火器配电控制盘 (JC81)设备采购。
廉江核电项目 3 、4 号机组氢气点火器(EH02) 和氢气点火器配电控制盘 (JC81)设备采购。
1.2 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
海阳核电项目 3 、4 号机组的建设地点位于海阳市留格庄镇原冷家庄和董家 庄,计划建造两台 CAP1000 型压水堆核电机组 。 三门核电项目 3 、4 号机组的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三门县健跳镇, 计划建造 两台 CAP1000 型压水堆核电机组 。
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的建设地点位于廉江市车板镇, 计划建造两台 CAP1000 型压水堆核电机组。
2. 招标范围
2.1 采购项目: 海阳核电项目 3 、4 号机组、三门核电项目 3 、4 号机组、广 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氢气点火器(EH02) 和氢气点火器配电控制盘 (JC81) 设备。按项目分为三个独立标段。投标人必须全部参与三个标段 的投标, 否则视为投标供货范围不符合。
2.2 设备分级:
表 1 设备安全等级、质保等级和抗震类别
序号 |
物项代码 |
CAP1000安全分级 |
核安全分 级 |
质保要求 |
抗震类别 |
规范等级 |
D-RAP 分级 |
R 分级 |
1 |
EH02 |
D |
非安全 (NNS) |
QRA1 |
II 注 |
制造商规 范 |
是 |
NR |
2 |
JC81 |
D |
非 1E 级 |
QRA1 |
II 注 |
/ |
否 |
NR |
注: 点火器应保证 SSE 后可用
2.3 供货范围:
标段一:氢点火器 132 个/HYS (双机组),氢点火器配电控制盘 4 台/HYS (双机组)
机组号 |
标识号 |
设备描述 |
数量(个或台) |
HY3 |
EH02 |
氢气点火器 |
66 |
HY4 |
EH02 |
氢气点火器 |
66 |
HY3 |
JC81 |
氢点火器配电控制盘 |
2 |
HY4 |
JC81 |
氢点火器配电控制盘 |
2 |
标段二:氢点火器 132 个/SMS (双机组),氢点火器配电控制盘 4 台/SMS (双机组)
机组号 |
标识号 |
设备描述 |
数量(个或台) |
SM3 |
EH02 |
氢气点火器 |
66 |
SM4 |
EH02 |
氢气点火器 |
66 |
SM3 |
JC81 |
氢点火器配电控制盘 |
2 |
SM4 |
JC81 |
氢点火器配电控制盘 |
2 |
标段三: 氢点火器 132 个/LJG (双机组),氢点火器配电控制盘 4 台/ LJG (双机组)
机组号 |
标识号 |
设备描述 |
数量(个或台) |
LJ1 |
EH02 |
氢气点火器 |
66 |
LJ2 |
EH02 |
氢气点火器 |
66 |
LJ1 |
JC81 |
氢点火器配电控制盘 |
2 |
LJ2 |
JC81 |
氢点火器配电控制盘 |
2 |
注:
1.具体技术规格、数量等以本文件第六章《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为准, 招标文件未明确的见技术图纸。 2.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文件附图、投标产品的性能特性和投标方的经验及投标方案, 对本供货清单中的数量认真核 对、补充、完善, 并自行计算各设备、材料及用量。投标完成后,在投标人进行详细设计和招标人进行设计审查
过程中, 若发现仍然缺少必要的设备、材料量将由投标方无条件补足。
3.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 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并能按招 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 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
3.4 近 5 年(2018---2022 年) 内投标人应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 第 493 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记录。请附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如无 上述情况, 也请说明“无”,并加盖公章)
3.5 近 5 年(2018---2022 年) 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 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集团范 围内的招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请附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如无上述情况,也请说明“无”,并加盖公章)
3.6 近 5 年(2018---2022 年) 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 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请附情况说明, 并加盖公章(如无上述情况, 也请说明“无”,并加盖公章)
3.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 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 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同一产品的产品制造商及其代理商; 同一产品的不同代理商之间。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主体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
一标段投标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报 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9 制造商持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人民币以外的报价。
3.12 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且范围涵盖招标货物。能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或 2020-2022 年) 的财务 审计报告和财务数据摘要(模板见 14.1 章节)
3.13 投标人必须全部参与本次招标中所有标段投标,否则视为投标供货范围 不合格。
3.14 投标人若为系统集成商/代理商, 必须持有投标产品主要构成部分(本 项目主要指氢气点火器) 的原制造商 “独家授权书”。该授权书必须明确授 权产品的品牌/系列/型号/适用范围(适用机组)等内容,原制造商不得将旗 下多个品牌/系列、或者相同品牌/系列不同型号的产品分别授权给不同的投 标人,该情况视为非独家授权。
3.15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 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 其应自行 承担不利后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2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2 月 5 日 23 时 59 分 (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 (法定节日除外)。
4.3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售价为标段一:人民币壹仟元整
(¥人民币 1000 元整);标段二:人民币壹仟元整(¥人民币 1000 元整); 标段三:人民币壹仟元整(¥人民币 1000 元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 售出,费用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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