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四川公司华蓥山公司2023-2025年度CEMS系统委外维护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四川华蓥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四川华蓥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招标范围内系统设备情况
公司#31、#32机组脱硫、脱硝CEMS系统原烟设备采用北京雪迪龙集成的西门子U23烟气分析仪;脱硝净烟设备采用上海何如集成的Horiba2430烟气分析仪器;脱硫净烟设备采用上海何如集成的Horiba AP-370烟气分析仪器。
总排放口废水监测仪COD采用哈希仪表(预计2023年4月改造,不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1.2招标范围内设备系统历年计划检修情况
脱硫、脱硝系统CEMS系统净烟部分设备于2020年超低排放改造后投入使用,CEMS系统整体设备随机组等级检修进行,目前运行状态正常。
2.1.3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 四川华蓥山发电有限公司# 31、#32机组脱硫脱硝CEMS设备及全厂废水总排放口在线监测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以及为适应不断变化的环保要求(国家或地方环保部门),改变或增设环保设备程序、线路、增设测点等,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确保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它包含了对设备定期进行巡视检查、保养、按定期制度对设备进行标定、检查,及时消除设备的各种缺陷、临时抢修、治理设备的漏泄、调试、试验、卫生清扫以及上位机程序修改(符合环保部门相关规定下的程序修改)等。
2.1.4承包方式
本项目性质为全包型维护,项目周期内涉及到的备品备件、消耗性材料、检修材料、紧急备品等费用都包含在报价内。
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本招标项目为1个标段。
2.1.5计划工期:自2023 年2月20日至2026年2月 19日。(总工期36个月)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化学在线仪表及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系统)的维护合同业绩2份,且已完成维护服务。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维护服务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2-0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2-12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