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实训基地及学生宿舍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为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实训基地及学生宿舍,包括本项红线范围线内的含业务技能训练中心、警务技能训练中心、食堂及学生活动中心、学生宿舍、连廊、传达室、配套用房、地下车库等建筑单体;包含体能球类训练场(400米运动场)、素质拓展训练场、警用车辆特种训练场等训练场地的所有施工图设计、施工(含拆除改造)、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前期报建、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控制,合同、信息等管理,组织协调等全过程管理工作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具体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工作: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涉及本项目的各项设计【包括总图、建筑、结构、基坑及围护、消防、幕墙、装饰装修、智能化、训练中心、绿色建筑(含海绵城市、环境保护等)、道路及景观、交通设施及标志标线、给排水、暖通、电气、供配电(含设备及用房)、通信、导向标识系统、泛光照明(含景观照明等)、室外综合管线(含雨污水、给水、电力、弱电等)、钢结构、训练场地、体育工艺系统(含地板等)、临时建筑(设施)及围护(含围墙、出入口等)、安全保卫设施、能评设计、运行设计、配电房设计、外部电源等设计】;所有设计内容须经发包方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同意,最终出具有效的施工图、技术经济指标分析;期间相关的设计技术交底、现场配合服务、变更联系单办理、各项验收及资料办理等服务。设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初步设计文本等。
2.采购:包括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设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暖通设备、供配电设备、给水、消防设备、安防设备、智能化系统设备、照明、特种设备等各类设备等。
3.施工:包含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设计范围内未完全包含但是根据现场情况需要进行临时配电房建设、临时设施、场地平整、土石方平衡、垃圾外运及调试运营期间的各项工作等内容。包含工程竣工验收、专项验收(含环保、规划、消防、防雷、卫生、交通、人防、绿化、通水、通电、通气、通邮等职能部门的所有专项验收项目)、《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工程移交,配合审计,竣工图制作,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质保期的保修服务等及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4.其他内容:总承包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有前期报批报建工作(含各行政职能部门的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质安监办理等);专项系统、钢结构、空气质量等须通过专业机构的检测和相关部门的验收。
本次招标R估算造价(□概算投资) 15566.75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R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若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②项目负责人需由牵头单位拟派;③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工作职责;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⑤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R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R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 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
6. 本次公开提供完整的前期成果资料,并接受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投标,不接受投标人为本项目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或国家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需为牵头单位人员) 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R具有“三类人员”B 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的需提供);
2.R施工负责人具有R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R具有“三类人员”B 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3.R设计负责人具有R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投标人本项目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以下“(1)、(2)、(3)”条业绩要求之一的即可:
(1) 、自 2019 年 11月 1 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 100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2) 、自 2019 年 11月 1 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个工程造价金额 10000 万元及以上【工程造价金额指设计规模中工程费用】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自 2019 年 11月 1 日以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工程造价金额10000 万元及以上【工程造价金额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金额为准】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和设计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设计规模中工程费用可以用初步设计批复补充证明,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描述;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为: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注:①设计业绩认可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②联合体业绩仅认可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其他联合体业绩和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三)其他:
R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 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 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19年1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