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发电有限公司铁路机车厂修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辽宁省铁岭市三台子
2.2.项目规模:辽宁铁岭发电有限公司铁路机车厂修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设备交货进度、顺序要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自指定地点提车起,工期为60个日历天,包括从调兵山市铁法煤业集团铁路运输部提车起,经汽运到报价方修车地,开始修程至修理完毕、竣工验收后经国鉄运输到大青站指定地点交车的全部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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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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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机车厂修 |
铁路机车DF5B0053#内燃机车进入机车修理厂家大修。详见招标文件。 |
2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铁路机车厂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信用能源”网站列入“联合惩戒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被中电联列入“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与招标人存在诉讼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
10.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经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等记录。
11.投标人须具有原铁道部或铁路总公司颁发的DF5B型或以上型内燃机车大修资质,须具有DF5型机车维修许可证。
12.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报名截止日)至少1台已实施完成的地方企业DF5B型或DF5系列型内燃机车项目厂修(大修)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必须包含合同首页、工程范围或主要工程量、合同时间、合同签字页等合同信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12-08 10:00到2022-12-14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