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〇四铀纯化转化废液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铀回收系统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YZN0-WZ-GKZB-22-0442
2.2 招标项目名称
四〇四铀纯化转化废液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铀回收系统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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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标范围
铀回收系统的设计、制造、供货、安装、调试(负责铀回收系统的调试以及配合整体系统的联合体调试)以及其它服务(包括编制调试大纲,带料调试方案,操作规程)。
2.5 交货地点
四〇四甘肃矿区甲方指定的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
设备交货期为2023年05月15日;设备安装及调试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
2.7 质量标准
见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内容。
3.2投标产品制造商应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且不得存在本采购公告3.5款所规定的情形。
3.5其他要求:
投标人投标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若中标后,后续项目执行期间如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不符合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6)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7)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7保密及廉洁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要求(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投标廉洁承诺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四〇四铀纯化转化废液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铀回收系统采购售价: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发售时间:2022年12月08日 16时00分-2022年12月13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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