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3600吨液氨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热电生产中心根据生产所需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液氨。
2.1.2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暂定不超过 3600 吨符合招标人技术规格要求的液氨。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其他:2.2.1交货期(货物):接到通知后3日内到货。计划到货:2023年1月20日开始交货,预计每日到货一车(24吨),具体交货计划以实际通知为准。
2.2.2供货地点: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现场指定卸车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并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8类);如投标人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则需有相应与之配送合作的单位,并提供投标人与合作单位的合同或协议、合作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液氨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个合同量不小于400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2-09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2-16 17: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