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危险废物处置综合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位于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祥华街2889号,主要从事以煤化工项目及配套项目的建设、开发经营,主营产品为聚丙烯树脂、聚乙烯树脂、硫酸铵、硫磺等,配套建设运营有空分、气化、净化、硫回收、甲醇合成、甲醇制烯烃、烯烃分离、烯烃转化、聚丙烯、低密度聚乙烯等主要装置。
2.1.2招标范围: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招标委托三年期危废处置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包括:(1)招标委托处置的主要危废包括MTO废催化剂、黄油等危废,其产生量及处置方式主要参考招标人近两年历史产废、处置、危废处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产废计划综合评估制定,产废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2)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提供合法合规的危废处置服务及其配套的上门自提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自行组织装卸、专业运输、配合联单建立、环保协调等)等工作内容,各项危废处置单价为包含以上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3)由于生产工况不可完全的、充分的预测,且招标人有义务采取最新技术和先进管理,致力于危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实际委托处置危废的量和种类均存在变化的可能性,投标人投标前应充分踏勘和评估委托危废产生工艺、特征、安全性等基本情况,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处置量,由此对投标人可能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其他:2.2.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经招标人首次通知投标人接收危险废物日起生效,合同期三年或以合同实际执行金额达到合同预估总金额作为结束时间(具体时间二者以先到为准)
2.2.2服务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祥华街2889号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环境影响报告批复和竣工环保验收批复(自主验收同等有效)扫描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范本内的所有危险废物类别。
(3)投标人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废物);如投标人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则需有相应与之配送合作的单位,并提供投标人与合作单位的合同或协议、合作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同类型标的物(危险废物处置)的合同业绩2份,且已履约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2-12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2-19 17: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