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清洁能源供暖综合智慧能源二期项目施工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兴安盟地区 29 处学校和政府,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建设规模
标段五:供热面积为 24.19 万㎡的清洁能源供暖改造项目,采用空气源热泵+电极式 加热蓄能技术,可研设计热泵制热量 11880kW、电热制热量 13357kW、蓄热水箱容量 4339m ³。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所需的设备:包含空气源热泵、电锅炉、蓄热水箱、系统循环泵、 系统补水泵、电热循环泵、板式换热器和其他配套辅助设备和零部件;
标段六:供热面积为 24.19 万㎡的清洁能源供暖改造项目,采用空气源热泵+电极式 加热蓄能技术,可研设计热泵制热量 11880kW、电热制热量 13357kW、蓄热水箱容量 4339m³。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所需的施工工程。
项目整体进度
标段五:计划 2022 年 11 月 10 日开工,12 月 31 日前具备投运供热条件;标段六: 计划 2022 年 11 月 10 日开工,12 月 31 日前具备投运供热条件(具体进度以实际发生为准)。
2.2 招标范围
序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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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服务期限/工 期要求/交货 地点及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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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五:兴安 盟吉电双松新 能源有限公司 内蒙古兴安盟 清洁能源供暖 综合智慧能源 二期设备采购 项目 |
兴安盟地区 29 处学校和政府,供热面积为 24.19 万㎡的清洁能源供暖改造项目,采用空气源热泵+ 电极式加热蓄能技术,可研设计热泵制热量 11880kW、电热制热量 13357kW、蓄热水箱容量 4339m³,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所需的设备:包含空气 源热泵、电锅炉、蓄热水箱、系统循环泵、系统补 水泵、电热循环泵、板式换热器和其他配套辅助设 备和零部件。 |
计划 2022 年 11 月 10 日开 工,12 月 31 日前具备投运 供热条件 |
1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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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六:兴安 盟吉电双松新 能源有限公司 内蒙古兴安盟 清洁能源供暖 综合智慧能源 二期项目施工 工程 |
项目名称内蒙古兴安盟清洁能源供暖综合智慧能 源二期项目施工工程项目。具体内容如下:在兴安 盟乌兰浩特市、扎赉特旗等地区对既有利用燃煤小 锅炉供热的公建类建筑进行清洁能源供暖改造,项 目单位 29 处,总面积为 24.19 万㎡,投标人负责:1. 本项目全部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施工。2.本项目 电力增容相关的全部设备采购、施工和手续申报工 作。3.对项目所属建筑保温进行简单维护。4.项目 竣工后的调试试验、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整套系 统的性能保证和售后服务。 |
计划 2022 年 11 月 10 日开 工,12 月 31 日前具备投运 供热条件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标段五: 兴安盟吉 电双松新 能源有限 公司内蒙 古兴安盟 清洁能源 供暖综合 智慧能源 二期设备 采购项目 |
1.基本资格条件: (1) 应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 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 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专项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为空气源热泵或电锅炉设备生产制造厂家,产品必须是成熟可靠,满足招标文件技 术要求。 3.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近 5 年内完成的至少 2 个及以上空气源热泵或电锅炉设备供货业绩,须随投标文件同 时提供以上相关合同、协议(封皮、签字页等) 及联系方式。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2 |
标段六: 兴安盟吉 电双松新 能源有限 公司内蒙 古兴安盟 清洁能源 供暖综合 智慧能源 二期项目 施工工程 |
1.基本资格条件: (1) 应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 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 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专项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 5 年内完成的至少 2 个供热面积 5000 平方米及以上空气源热泵或电锅炉供暖项目 施工业绩,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以上相关合同、协议(封皮、签字页等) 及联系方式。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2 年 12 月 09 日 16 时 00 分至 2022 年 12 月 14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