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大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剑川县一颗桩光伏项目光伏场区施工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大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大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云南省剑川县沙溪镇华龙村一颗桩农光互补项目位于大理州剑川县沙溪镇,本项目直流侧总装机容量为 112.924 MWp,交流侧容量为 90 MW。场区共分为 30 个子阵,每个方阵接入 3000kVA 箱变。项目共 7400 个组串, 207200 个组件,项目通过4回35kV电缆集电线路接入一颗桩220kV升压站。
招标范围:
2.1.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采购:场区土建工程和电气安装调试(箱变低压侧接入点为界),光伏组件基础工程、支架制作及安装、逆变器安装、光伏组件安装工程、接地工程、相关环保水保工程、四通一平等。
(2)设备采购:光伏支架、低压电缆及电缆附件等。
(3)服务采购:堆场租赁、设备倒运、协助消防验收、协助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场区清障、相关试验、调试,场区送电过程中相关协调等。
(4)其他:标段内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工作;包括所有设备及材料的接车、卸车、验收、保管及二次搬运,所有设备材料的相关的报验、校验、试验及检查测试工作,与相关单位的配合工作;标段内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工作;生活办公、施工用电和用水等临建设施及办公设施;标段内档案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2.1.3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2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6月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项目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州剑川县沙溪镇。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或3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 EPC 总承包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或光伏电站 EPC 总承包的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2-1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2-19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