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矸电公司3号汽轮机通流改造EPC项目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准能矸电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1)概况:准能矸电公司3号机组于2011年11月投产,汽轮机为东方汽轮机厂生产的NZK330-16.7/537/537型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两缸两排汽、直接空冷汽凝汽式汽轮机,额定功率330MW,机组锅炉设计最大连续蒸发量为1177t/h。
(2)招标范围:3号汽轮机通流改造项目实行EPC总承包制,包括改造范围内所有设备的改造设计、制造、供货、试验、拆装、包装和运输、现场施工、改造后启动调试工作、以及改造后所需的技术服务等。投标人负责提出改造项目的成套方案,包括汽机、电气、控制及相关的辅助系统等相应的配套性改造方案,并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和相关图纸。
(3)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4)计划工期:3号机组2023年大修时实施,暂定开工日期为2023年10月20日开始,至2023年12月30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设备制造企业,可不提供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汽轮机通流改造(高、中、低压缸全轴系)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2-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2-19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