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十局老挝东萨宏水电站扩建项目230kV户外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 (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老挝东萨宏水电站扩建项目1台套230kV户外设备(含导线及金具),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该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项目
(2)项目概况:老挝东萨宏水电站扩建工程项目位于老挝占巴塞(Champasak)省境内湄公河干流老柬边界孔瀑布右一支名为Hou Sahong的河道上。对外交通条件较好,左岸有13号公路与老挝第三大城市巴色及老挝首都万象连接,距离上游巴色市约150km。场内交通可利用东萨宏水电站进场公路和已建场内道路,仅需新建部分施工便道。
东萨宏一期电站厂房位于Hou Sahong河道下游,河道长约5km,水头约20m,布置四台灯泡贯流式机组(4×65MW),设计最大引水流量1600m³/s;左岸岸边布置开敞式开关站。采用堤坝式开发,枢纽布置有碾压混凝土重力堤坝、无闸门非常溢洪道、河中灯泡贯流式发电厂房、厂房中间底孔及左岸开敞式开关站等。
扩机厂房位于一期厂房的西北方向,两厂房相距约100m,发电厂房采用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彩钢屋面。安装一台灯泡贯流式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65MW(机组由东电提供),厂房顺水方向长36.5m、跨度为27.0m,设计建基面高程为EL.28.5m。
利用原有电站的部分水工设施,且引水发电系统远离现有取水口、厂房和尾水渠,其建设不会对已有电站和大坝的正常运行造成不利影响。
东萨宏水电站扩机后总装机容量为325MW,扩机后年平均发电量为2047GWh,较扩机前多年平均发电量增加234GWh,年利用小时数为6297h。
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年12月1日,完工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工期31个月。
本招标采取公开招标、公开开标的方式。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的设备为老挝东萨宏水电站扩建项目1台套230kV户外设备(含导线及金具)、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并提供两年质量保证服务。
该系统设备的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设备的设计、设计联络、资料报审、技术协调、制造、工厂试验、出厂验收、出口包装、发运(从制造厂到云南磨憨指定地点的运输)和保险、现场开箱检查、现场安装指导、质量监督、调试、配合现场试验、培训买方及业主技术人员、试运行和协同验收等。
供货范围包括:
(1)1台套230kV户外设备(含导线及金具);
(2)备品备件和消耗材料;
(3)专用工具和专用试验仪器仪表;
(4)技术资料及文件。
3、采购数量:1台套。
4、交货时间:2023年12月30日(暂定)。
5、交货
6、质量要求:满足相关规范和工程需要,保证设备长期安全稳定运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5000万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设计、制造本次招标设备/材料的能力和生产经验,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产品的性能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质量要求。
2、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提供近5年(2017年至2021年)与本次招标类似设备的国内供货业绩至少3个,供近5年(2017年至2021年)与本次招标类似设备的国外供货业绩至少2个。(须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参数页、用户评价或运行报告,没有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视为无业绩)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次招标设备的供货。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附审计报告,以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招标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