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矿业服务公司生活污水在线监测系统(总磷总氮仪、采样混样器和PH仪)配置及环保取证技术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神东煤炭分公司,项目单位为:神东煤炭矿业服务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配置1台总磷总氮分析仪、4套自动采样混样留样器和2台pH分析仪,设备安装调试,并取得政府环保部门的批复文件。
1、1台总磷总氮分析仪(TNP),技术参数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设计:一体化设计,一体机;
(2)测定方法:总氮测定方法,碱性过硫酸钾 UV氧化热分解—紫外分光光度法,配有标准独立的220、275nm光源,与国家总氮标准GB11894-89完全对应。总磷测定方法,过硫酸钾UV氧化钼青吸光光度法(700nm)。
(3)进样方式:双八通阀配合注射器进样;
(4)测定量程:总氮:0~2/5/10/20/50/100/200mg/L总磷:0~0.5/1/2/3/5/10/20/50/100mg/L,通过显示屏操作变更量程;
(5)分辨率:总氮:0.01mg/L 总磷:0.01mg/L;
(6)离线测定功能:在线测定日程的实施过程中,利用测定的间隙可以进行离线测定和校正测定。停止在线测定日程后不需要再次设定。
(7)控制样品测定功能:将预知浓度的样品作为「控制样品进行测定,确认测定值的准确性和仪器的状态。在线日程中进行设定,就可以自动进行确认测定。
(8)设置方法:自立型。
2、4套自动采样混样留样器,技术参数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功能:具有A、B双桶混合水样功能,可同时向COD、氨氮、总磷、总氮、重金属等多台在线监测仪提供不间断混合水样;(水质自动采样器应满足HJ/T 372-2007、HJ 353-2019、HJ 354-2019、HJ 355-2019、HJ 356-2019标准中水质采样单元要求;)
(2)留样瓶:应至少有25个留样瓶,留样瓶采用惰性材质,单独采样瓶容积不少于1000ml;并且全部留样瓶之间应紧凑摆放无空隙,保障水样分配准确无误;
(3)单次留样量:10ml~1000ml可设;采样间隔:1min~9999min可设;
(4)采样记录应不少于10000条;
(5)开关门记录应不少于 2000条,停电记录应不少于2000条可查;
(6)具有流量跟踪采样模式,可根据瞬时流量自动调整采样流量,实现连续采样,确保采集的水样更具代表性;
(7)显示屏为触摸屏或者按键屏幕二选一,按键屏亮度不低于97cd/㎡;触摸屏亮度不低于380cd/㎡,并且同一像素点,单点100万次以上;
(8)水质自动采样器具有主动供样功能,供样时间0s-19999s可设,保证不同分析时间段的在线监测仪均能采集到该混合水样;
3、2台pH在线分析仪,技术参数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原理:玻璃电极法
量程:0.00-14.00
示值误差:±0.10pH
重复性:≦0.05pH
漂移:±0.10pH
示值稳定性:±0.10pH
相应时间:≦0.5min
分辨率:0.01
温度范围:(0-50)℃
传感器重量:0.8kg
传感器材质:不锈钢
校正周期:6个月
数据记录:维护记录≧1000条;报警记录≧1000条;校准记录≧1000条;测量记录1分钟1条(保存周期可设置)至少保存1个月数据;
耐压范围:(0-6)bar。
推荐品牌:总磷总氮(岛津、正奇、博取及同等或以上品牌),采样混样器(岛津、哈希、德润厚天及同等或以上品牌),PH(哈希、岛津、德润厚天及同等或以上品牌)。
2.1.2安装地点:乌兰木伦生活污水处理厂、榆家梁5-2煤生活污水处理厂、寸草塔生活污水处理厂和柳塔矿生活污水处理厂。
2.1.3安装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和竣工验收。
2.1.4质量要求:符合《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安装技术规范》(HJ/T353-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验收技术规范》(HJ/T354-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HJ/T355-2019)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T356-2019)。
在线监测系统有效传输率100%、数据上报率100%,六级报警闭环率100%。
监测监控设备运行不正常、不规范,被集团公司和矿业公司内部检查发现,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要求,承担内部环保处罚责任。
2.1.5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具体以安全协议约定为准。
2.1.6验收标准:供货厂家负责进行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并取得政府环保部门的批复文件。具体验收标准为(1)数据稳定传输至少一个月;(2)数据稳定传输期间开展6小时手工取样监测;(3)72小时调试报告;(4)开展竣工验收比对监测;(5)验收期间的月度比对报告;(6)组织环保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并负责办理完成环保批复文件等其他国家和政府部门规定的标准。
2.1.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8服务期限(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
2.1.9质保期:1年
2.1.10付款方式:在线监测系统完成安装,并取得环保部门批复文件后,付款90%,质保期1年(质保期以环保部门批复时间为准),质保期满后付款10%。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是总磷总氮仪、采样混样器和PH仪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授权代理商须出具总磷氮仪、采样混样器和PH仪的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总磷总氮或采样混样器合同业绩1份,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每份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2-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2-19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