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电动叉车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
二、项目编号:HZPOST-HW-2022084;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需采购电动平衡重式叉车一部;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本项目共计1个标包,中标一个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含税)15万元。
标包号 |
设备名称 |
主要规格参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限价(元) |
价格分权重 |
1 |
电动平衡重式叉车 |
1.额定载重:2000kg(载荷中心距500mm时) 2.提升高度:≥3000mm 3.货叉长度:1500mm 4.蓄电池容量:≥80V/330ah 5.承载量大于等于1.6吨 6.进口品牌:蓄电池(铅酸电池)、电机、控制器 7.带货叉落地缓冲功能 8.带座椅安全开关功能 9.保修期一年,首次保养免费 |
1 |
台 |
150000 |
100% |
(二)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设备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税费、保修期内的维修及保养费等所有费用;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三)合同期限:6个月;
(四)项目
(二)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投标人须是电动叉车的生产商,或经该生产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经销商。
(四)投标人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应具有同类型项目业绩。
(五)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七)被列入浙江省邮政 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八)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九)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