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八局玉林龙云灌区工程第I标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竞标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玉林龙云灌区工程第I标项目部商品混凝土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广西玉林市龙云灌区工程第I标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南部主要涉及玉林市北流市,玉林市玉州区。
本工程建筑物数量众多且分散成片状分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新建蟠龙水库工程;
(2)新建蟠龙至中甘岭引水渠、中甘岭至云良引水渠工程;
(3)龙门灌片、蟠龙灌片提水工程;
(4)龙门灌片、蟠龙灌片续建配套工程;
(5)龙门灌片、蟠龙灌片非骨干工程。
对外交通条件:工程区现有洛湛铁路、黎湛铁路、广昆高速公路、资铁高速公路、国道G324、省道S212、S215、S216以及多条县级公路穿过工程区,水源工程各主要闸、坝之间均有公路相通,灌区渠道沿线附近大部分已有乡镇公路通过,村屯道路密布。同时玉林市还有玉林福绵机场,G59呼北高速,G80广昆高速,G241国道过境。因此,工程对外交通十分便利。
2、竞标范围:商品混凝土供应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m³) |
备注 |
1 |
混凝土 |
C15、一级配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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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混凝土 |
C15、二级配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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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混凝土 |
C20、一级配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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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混凝土 |
C20、二级配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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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混凝土 |
C20、三级配 |
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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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混凝土 |
C20、喷 |
3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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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混凝土 |
C25、一级配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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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混凝土 |
C25、二级配 |
9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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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混凝土 |
C30、一级配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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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混凝土 |
C30、二级配 |
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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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混凝土 |
C40、一级配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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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混凝土 |
C40、二级配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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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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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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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以上竞标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竞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竞标数量发生偏差时,竞标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2023年1月至合同约定材料供完,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时间存在差异,并且春节、法定节假日期间需正常供货,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投标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
6、质量要求:卖方保证销售的商品混凝土必须符合GB14902-2012《预拌混凝土》及有关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最新标准、工程设计标准、实验室强度要求等。供应厂商的投标产品必须满足《附件: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商品混凝土(砂浆)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
7、计量方式:按拌合站出机口方量计算混凝土供应数量,为确保供货数量的准确,采购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的以过磅方式随机抽样检测数量,过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即数量满足配合比容重要求,采购人负责过磅费用,若数量不满足配合比容重要求,投标负责过磅费用)。买方每批次过磅车数中出现1车或以上车数少于出机口理论送货量的,结算时该批混凝土按过磅最少的车次供货量计量,同时卖方承担2000元/次的违约金。混凝土方量按照经买方审核后的混凝土施工配合比测出的比重值换算取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提供与本次招标相同规格型号的样品及产品取得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拌和站距本项目工地最大直线距离原则上不得超过30公里。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且要获得生产厂家针对本标的唯一授权。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至少有1个在100万元以上(附载明总金额的合同扫描件)。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