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玛二号矿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煤业集团 相关项目新疆淖毛湖矿区英格玛二号矿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项目已由 煤业集团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规划建设5.00Mt/a现代智能化矿井及配套选煤厂,一期核准建设规模3.00Mt/a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90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CHDTDZ084/16-QT-2302 |
新疆淖毛湖矿区英格玛二号矿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项目 |
新疆淖毛湖矿区英格玛二号矿井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与报批 |
200元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疆淖毛湖矿区英格玛二号矿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独立承担并完成1项通过国家批复的500万吨/年及以上生产能力煤矿及选煤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及批复文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服务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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