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2022年9月第二批采煤机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次,投标人不得选择部分货物进行投标。招标范围包括采煤机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技术规格、数量等技术参数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包次号 |
包内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1-1 |
采煤机 |
MG750/2040-WD |
台 |
1 |
宁夏煤业石槽村煤矿 |
合同签订后3月内交货 |
1-2 |
采煤机 |
MG900/2245-GWD |
台 |
1 |
宁夏煤业梅花井煤矿 |
||
1-3 |
采煤机 |
MG2×250/1200-WD |
台 |
1 |
宁夏煤业梅花井煤矿 |
||
1-4 |
采煤机 |
MG750/2040-WD |
台 |
1 |
宁夏煤业金家渠煤矿 |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是采煤机整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其中第1-3项所投产品,如在投标时无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的,须承诺在交货时提供所投机型产品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承诺书模板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11.2)。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截割电机功率≥900kW且总装机功率≥2245kW及齿轨轮节距为176mm的采煤机的销售合同业绩1台,且已成功投运至少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果合同中不体现截割功率,须提供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或其证明材料);用户证明由最终用户盖章并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可以是质保期满的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2-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2-28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