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热电厂110kV送出工程PC总承包招标公告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双河镇。
2.2 概况与规模:志丹风电项目建设容量为 100MW,项目主站址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双河镇和保安 镇,风电场北部距离志丹县城 7 公里,距 S303 省道 8 公里,交通条件便利。本项目 110kV 送出工程起点 为志丹风电项目升压站 110kV 门型构架,终点为国网新庄湾 110kV 变电站由西向东第二个进线间隔。 本工程全线新建 110kV 线路 13.2km,导线截面 1×300mm²。全线路规划杆塔共计 41 基,其中新建单回路 直线塔 21 基,新建单回路耐张塔 19 基,新庄湾变出线利用双回路终端钢杆 1 基。光缆沿新建线路敷 设,光缆长度为 13.2km ,本期光缆芯数按 48 芯选定,架空线路拟采用 OPGW 光缆,站内引入光缆采 用非金属阻燃光缆。
2.3 计划工期:暂定 2023 年 01 月 25 日至 2023 年 08 月 30 日, 218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 开工令为准)。
2.4 承包方式:志丹 100MW 风电项目 110kV 送出工程采用 EPC 总承包模式。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新建 110kV 送出线路一条(含通讯光缆) ,起点为志丹风电项目升压站 110kV 出线间隔门型构架,终点为新庄湾 110kV 变电站由西向东第二进线间隔。线路全长暂定 13.2km,主要由 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辅助工程等组成。涉及送出工程的勘察、测绘及设计(含评审并取得评审意 见) 、设备与材料采购、建安工程施工、设备及系统调试、相关检测及试验、工程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 维保服务等所有工作。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线路的勘察、测绘、设计(包含设计的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 ,设备与材料采购、设备材料试验检 验、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施工、通讯连接、设备及系统调试及试验、电网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保服务;
2) .项目“五通一平”、所列拆建建筑物、土建、安装及调试,包括施工用电、用水,临时道路、检修 道路、施工临时用地及占地赔偿(包含占用林地赔偿相关费用以及线路穿(跨) 越等各种因素产生的费用、 青苗补偿及地方关系协调解决、协调与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并支付费用, 线路工程塔基、线路通道相关用 地手续办理及赔偿、包括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电杆(含电力部门手续办理) 、房屋设施等地上附着物及地 下管线(含管线管理部门相关手续办理) 、坟茔(含赔偿、迁移等)的赔偿和清理及相关手续;送出线路 塔基、线路走廊、跨越等涉及到的用地清征赔及相关审批手续迁改电力线路、迁改水管线路产生的费用, 疫情防控的所有措施费用,不包含政府规定缴纳的水土保持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 ;因投标人原因导致项 目施工内容、区域等与发包人前期已取得专题批复不一致的, 由投标人负责专题批复(环境影响报告、水 土保持方案、接入系统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使用林地批复、文物勘探、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安全预 评价)的重新办理或变更并承担相关费用;修建、扩建道路涉及到的用地清征赔及相关审批手续;现有道 路的使用、维护(使用押金的交付及损坏后的赔偿);场内外道路清理、维护及修缮等产生的费用。
3) .项目开工手续办理(含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项目能监局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备案、质 量监督注册、各个阶段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承担检查评审费及会务费并取得能监局工程安全管理 备案登记表及质检投运备案书等;
4) .确保于 2023 年 9 月 30 日前具备线路带电和升压站受电条件;
5) .完成除项目核准、社稳备案、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水保方案批复、使用林地批复、文物勘探、职 业病危害预评价、安全预评价之外的工程必需的其他所有手续及相关专题工作并承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规划、国土、电力、农业、水利、公安、消防(设计、验收) 、地灾(勘察、报告编制、备案) 、地震、 压覆矿(勘察、报告编制、批复、备案) 、住建、职业健康(设计、施工及其验收) 、安全设施(设计、 施工及其验收) 、竣工资料编制、归档及验收、防雷检测、竣工验收等,取得相关部门的验收批文或备案 回执,负责该条线路送电手续的办理到考核验收以及相关服务工作等。负责送出线路保护定值整定计算 (含本侧及对侧间隔保护) ,线路保护装置与对侧变电站保护装置的联调,负责对侧间隔所涉及的电气一 次、电气二次、继电保护、计量、自动化、通讯设备的调试、试验、测试、购置、改造、施工等一切需招 标人负责的工作范围。
6) .根据发包方提供的环保、水保专题设计报告完成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配合完成环保、水保专项验 收工作。工程完工后, 负责完成达标投产验收、专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等) 及竣工 验收、审计配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 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本送出线路工程与 110kV 升压站的分界点为升压站 110kV 出线门型构架,升压站 110kV 构架、设备、 材料、附件及建筑安装工程均不在本标段内(包含 110kV 送出进入光缆引接、熔接、附件、测试等所有工 作); 110kV 送出进入光缆引接、熔接、附件、测试等所有工作具备工作条件,并配合发包人完成 110kV送出进入光缆引接、熔接、附件、测试等所有工作;线路与升压站门型构架之间的连接, 包括附件、安装、 调试、协调含在本标段内;
本送出线路工程与新庄湾 110kV 变电站 110kV 侧分界点为新庄湾变从西到东第二个进线间隔, 间隔改 造不在本标段内, 与间隔之间的连接, 包括附件、安装、调试、协调手续办理等均含在本标段内(包含 110kV 送出进入光缆引接、熔接、附件、测试及与变电站方面的联系、配合和协调等所有工作)。
负责协调本工程接入新庄湾变所涉及的已建成终端杆塔并承担相关费用。
负责协调接入地调电力生产专用通信通道的相关工作并承担其费用。
本工程作为 EPC 总承包交钥匙工程, 投标总价是投标人全面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的所有责任 和风险的固定总价。(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文字描述如有与本部分描述冲突的地方,以本部分描述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电 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 5 年(2017 年 12 月 01 日至投 标截止日) 必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110kV 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合同封面或首 页、能反映施工范围、签字盖章页)及投运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类别为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 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 1 个及以上 110kV 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投运业绩的项目经理(提供担任项目经理的合同相关页复印件证明) ,且在合 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4 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三级及以上和承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 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明确牵头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6.1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各联合体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中牵头人须 满足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联合体成员不允许超过两家。
3.6.2 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 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6.3 联合体成员任一方须具备承装三级及以上和承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且近 5 年 ( 2017 年 12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110kV 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投运业绩,须提 供合同业绩扫描件(含合同封面或首页、能反映施工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及投运证明材料(用户证明文 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质保验收证明文件或最终结算文件)。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 被列入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2 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 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3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4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 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 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 00 时至 2022 年 12 月 29 日 17 时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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