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里青露天煤矿土石方剥离工程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新疆伊犁犁能煤炭有限公司皮里青露天煤矿年生产能力150万吨/年,地处新疆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根据露天矿生产接续工作安排,年度土石方剥离工程量约400万m³,主要对地表土方、戈壁、矸石按照计划进行剥离,采装后按照指定路线进行运输,排弃至矿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对本单位作业区域工作面道路及土场进行维护及洒水降尘等。平均运距1.4Km,平均爬高30m。施工所需采装设备全部由乙方提供,包括采装运输工程机械、燃料、轻型车辆、洒水设备、人员等,甲方在指定位置为乙方免费提供降尘用水。本项目计划剥离量 800万m³,主要剥离种类为地表土、戈壁、矸石和部分煤层之间夹矸开展免爆强挖剥离等。不包含发包方安排开展部分零星工程施工,煤炭、炭质泥岩转运等工作。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2.2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有
2.3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24个月
2.4服务地点: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皮里青露天煤矿
2.5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工程施工期间甲方按《月剥离验收表》核算当月工程进度款,月度按照应付工程进度款的95%支付,5%作为质量保证金,2024年1季度结算2023年验收合格工程量质量保证金,2025年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部结清。
2.6拦标价:基础单价(基准运距1400m,每增减200m调整;基准爬高30m,每增加10m调整,爬高≤30m不做调整) :7.55 元/m3;+10m爬高调整限价0.12元/m3,±200m运距调整限价0.19元/m3。
序号 |
类别 |
基础单价 |
爬高调整 |
运距调整 |
|||
基础运距(m) |
基础单价(元/m3) |
基础爬高(m) |
+10m调整限价(元/m3) |
基础运距(m) |
±200m调整限价(元/m3) |
||
1 |
投标限价 |
1400 |
7.55 |
30 |
0.12 |
1400 |
0.19 |
黄土调节系数0.9;戈壁调节系数1.02; 矸石调节系数1.04
施工期间,部分煤层顶底板泥岩(3-8米厚)不开展爆破,由施工单位利用大型液压挖掘机进行强挖后开展剥离运输等工作。免爆强挖部分不再进行报价,结算方式为:
免爆强挖结算单价=3.11元/m3(强挖单价)+矸石单价(根据运距、爬高报价同步增减调整)。
施工期间,发包人安排坑内生产现场转运煤、炭质泥岩炭等,结算单价=基础单价×黄土调节系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承揽本项目施工作业要求的人员、设备、资金、技术和管理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与犁能公司不存在未解决的各类纠纷(提供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3.2资格要求2:2019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工的露天矿山剥离合同业绩1份,且单个合同年度剥离工程量不低于400万m³。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付款发票(与合同对应的1张发票)及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用户证明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矿业工程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须提供近期(2022年3月至今)连续六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具有社保机构公章),如因国家重大政策(机构)调整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可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关于人员从业单位的证明文件,并附国家相关政策文件。
(2)项目经理应具有至少1项担任项目经理的露天矿山剥离合同业绩【单个合同剥离工程量为400万m³(工程量认定同投标人业绩要求)或以上】,须提供合同(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经理,须同时提供能体现项目经理的用户证明)。
3.4资格要求3:投标文件中提供廉洁承诺书(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2年12月21日9:00至2023年1月11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