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长源电力随州公司全厂燃料除灰系统运行(三年)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长源随州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长源随州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国家能源集团随州火电项目位于湖北省北部随州市曾都区淅河镇樊家冲村,厂址西北距随州市区约15.6km;西北距淅河镇约7.2km;东距广水市约28km。
电厂规划容量2×660MW+2×1000MW,本工程拟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留有扩建条件。
本工程于2021年06月28日开工,计划第1台机组于2023年05月调试;第2台机组于2023年06月调试。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标段为全厂燃料除灰系统运行(三年),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燃料输煤、除灰除渣系统及厂外泵房设备运行、系统日常巡检、设备停送电及工作票、操作票、风险预控票的办理、安全措施的布置及监督执行、视频监视系统巡视检查、消防报警系统监护检查、含煤废水和雨水收集系统操作、配合调试单位设备调试工作等;负责煤场管理及配煤掺烧管理;负责磨煤机石子煤清理外运工作;负责项目范围内设备设施、办公区域、通道、建(构)筑物、周边环境、地面冲洗等卫生清理等保洁工作;服务项目范围内设备、设施的检查、调试、验收,及按照国家能源集团达标投产考核办法的相关条款,实现工作范围内设备的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招标人燃料智能化系统、ERP系统数据录入等工作;负责项目范围内作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完善项目范围内规程、系统图、操作票及各类措施、记录台帐;配合招标人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由招标人临时指定的与项目范围相关的其他工作。严格执行招标人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记录报送各种台帐报表、按要求编写项目月度、季度、年度工作总结。
本标段包含两个内容,具体为:
(1)燃料系统的运行工作,包括翻车机室处至两台机组的煤仓间犁煤器落煤斗与原煤仓连接法兰为界(含法兰)范围内燃料系统设备的运行工作。
(2)除灰除渣系统的运行工作,包括整个除灰区域内的除渣系统、电除尘器、飞灰两级输送及省煤器输灰系统、厂内贮运灰库、灰库区域等范围内所有设备(包括机械部分、电气部分、热控部分及其仪表、附件)的运行工作;负责磨煤机石子煤清理外运及粉煤灰、石子煤等副产品每日产量估算及外运调度、运输粉煤灰车辆装货期间的安全与文明管理,地磅房智能化系统运行、计量、统计,和上述范围内的辅助工作;负责厂外中水提升泵房及白云湖原水补给水泵房相关设备日常运行工作。
2.1.3本项目服务期限自2023年05月28日至2026年05月27日。备注:因前期设备调试要求,燃料、除灰除渣运行人员在1号机组整套启动前4个月入厂。因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工程节点变化的,具体服务日期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提前入厂人员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结算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核算,人员入厂培训、手续办理等产生的人工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输煤或除灰系统运行合同业绩2份,且至少已完成服务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服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2-22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2-27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