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吉林公司 吉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长岭新能源乡村振兴2.32万千瓦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含塔筒)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吉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长岭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长岭新能源乡村振兴2.32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光明乡,风电场中心坐标为北纬44°18′42.08″,东经124°23′38.05″,长岭新能源乡村振兴2.32万千瓦风电项目安装,单机容量5MW风机,建设总容量为23.2MW,永久工程主要为5台风电机组、5台35kV箱式变压器与1回35kV集电线路及1座66kV升压站;辅助工程主要包括5个风机安装平台,场内施工道路,堆渣场等。
2.1.2招标范围:长岭新能源乡村振兴2.32万千瓦风电项目采购所需的成套风力发电机组及附件,单机容量5MW,数量5台,塔筒高度115米,叶轮直径不小于190m,其中包含风电机组及其附件、塔筒、法兰及塔筒内附件;塔筒内电梯(包含安装)。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包含不仅限于:监控系统、消防系统、电缆、螺栓、油品油脂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一套吊装工具、每批次提供一套螺栓紧固件检验样品(免费)、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
2.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
2.1.4质量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的成套风力发电机组和控制、监视系统,包括从机组供货、安装、调试到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部件,以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国内须有单机3MW及以上容量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业绩100台,且均已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为240小时试运行证书。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投机型(同容量、同叶轮直径)已经取得权威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证书(含部件认证附录)和型式认证证书(含部件认证附录),如投标时未取得型式认证证书,须承诺在供货前取得。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2-2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2-28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