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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汇能金塔汇升新能源有限公司330kV升压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2-12-23     浏览: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核汇能金塔汇升新能源有限公司330kV升压站项目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企业自筹或国拨,比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汇能金塔汇升新能源有限公司330kV升压站项目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企业自筹或国拨,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金塔汇升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HNGS-GC-GKZB-22-0168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汇能金塔汇升新能源有限公司330kV升压站项目EPC总承包

2.3 招标项目概括
中核汇能金塔汇升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位于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地理坐标为98°62′E和 40°03′N之间(具体位置按照附件红线图及坐标范围)。本项目场址位于酒泉市金塔县白水泉规划光伏建设场区,场区海拔高度约1125米,地势平坦,地质构造稳定。场地位于河西走廊中部,地貌类型单一,属倾斜冲洪积平原。稀疏生长有白刺、骆驼刺等耐旱植物, 植被覆盖率约2%。地貌上属金塔盆地。距金塔县西北部直线距离约20km。场地开阔,地形起伏不大。场址距离东侧G213 国道约20km,距离南侧金嘉公路约1.5km,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本项目1000MW发电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额定装机容量500MW(直流侧625MW,容配比为1.25:1),二期项目预计装机容量500MW。两期各配置交流侧装机容量 20%*2h(200MWh)电化学储能装置,集电线路以 35kV 升压至330kV送出,拟接入规划建设的5*24万kVA(120万kVA)升压站,一期规划建设3*24万kVA(72万kVA),初步以双母线(GIS),单塔双回线路送出。升压站配套建设综合控制楼(含大数据中心),其中生活区布置有综合楼、地下水泵房、消防水池(满足储能系统)、油品库、危废库、库房、车库及储能系统基础部分等,生产区布置有35kV开关柜室及SVG室等)、生活中心,接入兰州集控中心的端口,所有集电线路接入的电气一、二次设备(以35kV集电线路引入升压站龙门架或汇集母线低压侧5米范围内),升压至330kV后整体以330kV送出,以1回330kV线路接入750kV酒泉变 330kV侧,待750kV金塔变建成后,改接入金塔变330kV侧。新建升压站至酒泉变线路长度约为75km,线路分段建设,其中升压站至金塔变站址线路长度约为10km,按330kV线路架设;金塔变站址至酒泉变线路长度约为65km,按750kV线路架设,降压至330kV运行。金塔变建成后,将本站至金塔变站址线路改接入金塔变330kV侧;将金塔变站址至酒泉变线路改接入金塔变、酒泉变750kV侧,升压成750kV 运行,最终送出方案以接入系统报告及其批复意见(一次、二次)为准。

2.4 招标范围
中核汇能金塔汇升新能源有限公司330kV升压站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及相关工程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升压站选址、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及地形图测绘、施工图设计(含初步设计)、竣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等;

(2)升压站设备与材料采购(除主变设备外),全部设备的试验、安装与调试;

(3)升压站所属全部土建工程施工、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和建设管理,项目工程保险(包括项目工程一切险等)以及经批准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方案的实施;

(4)本工程涉及到的全部评审、检测等工作、手续及费用;

(5)电网、质监、国土、林业、环保等全部手续的办理工作;

(6)全部工作应满足当地电网公司、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能源管理部门全部要求。

(7)金塔汇升新能源有限公司1000MW光伏发电项目除升压站公共部分,二期施工建设待中核汇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会审批后生效实施。

具体范围详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5 建设/项目地点
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

2.6 计划工期
2023年9月30日具备330kV升压站场并网投运条件。具体工期以书面通知为主。要求在收到书面开工通知后6个月内完成全部施工并具备投运条件。具体进度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7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资质:具有综合设计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具有承装(修、试)一级电力设施许可证。

以上①和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3 投标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2个(含)以上330kV(含)以上升压站EPC总承包业绩(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委派的EPC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担任过至少2个330kV(含)以上升压站项目设计工作的设计负责人(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②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担任过至少2个330kV(含)以上升压站项目EPC总承包或工程的项目经理(应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以上①和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5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对于IP地址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招标人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中核汇能金塔汇升新能源有限公司330kV升压站项目EPC总承包售价: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2022年12月22日 17时35分—2022年12月27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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