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电厂生产及附属系统运行维护招标公告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营口电厂位于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距营口市63公里。厂址东接鞍钢新厂,南靠墩台山,西连鲅鱼圈港,北临渤海湾,地理位置得天独厚,是一座大型燃煤火力发电厂。现运行装机容量为1840兆瓦,共四台机组,其中一期2*320MW两台俄供机组,二期2*600MW国产超超临界两台机组。
营口电厂根据工作整体安排,对部分生产及附属系统运行维护工作进行发包外委。
1.生产岗位:化学主操工作,一期化学设备巡检工作,二期化学设备巡检工作,化学危化品操作工作,环保主操工作,环保巡检工作,制样班操作工作,燃料巡检组长工作,燃料集控副值监盘工作,燃料煤仓间配煤工作,燃料巡检工作,堆取料斗轮司机工作,燃料送样工作,以上岗位合计80人。
2.管理岗位:按照管理标准,设立项目经理1人,设立燃料区域专责管理1人(必须熟知营口电厂燃料系统工况),合计2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东北分公司营口电厂2023年度生产及附属系统运行维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须包含承修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年度维护业绩1个及以上(提供合同扫描件,首页、签字页及主要内容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21日09时00分起至2022年12月27日17时00分止。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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