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离子交换膜、(电极、复合石墨双极板)材料框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详见各招标文件
项目整体进度:详见
2.2 招标范围及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
序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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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服务期 限/工期 /交货期 |
文件 价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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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极材料框架 招标 |
框架采购铁-铬液流电池储能项目用电 极材料 35700 平方米,框架期限为 6 个 月,性能指标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
详见招 标文件 |
1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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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石墨双极 板材料框架招 标 |
框架采购铁-铬液流电池储能项目用复 合石墨双极板 38100 平方米,框架期限 为6个月,性能指标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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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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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子交换膜框 架招标 |
框架采购铁-铬液流电池储能项目用离 子交换膜 22900 平方米,框架时间为 6 个月,性能指标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
1000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 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电极材料框架 招标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 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查询为准); 3、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 同被解除的情形; 4、经营状况良好;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 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承包商不得同时委托两 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 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关系的标段, 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 段投标。 7、资质要求: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 构颁发的 IS09000 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近 5 年内完成至少 1 项液流电池电极材料供货业绩(已验 收)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验收证 明等。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
复合石墨双极 板材料框架招 标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 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查询为准); 3、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 同被解除的情形; 4、经营状况良好;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 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承包商不得同时委托两 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 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关系的标段, 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 段投标。 7、资质要求: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 构颁发的 IS09000 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专项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近 5 年内完成至少 1 项液流电池复合石墨双极板供货业绩 (已验收)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复印 件、验收证明等。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离子交换膜框 架招标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 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查询为准); 3、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 同被解除的情形; 4、经营状况良好;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 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承包商不得同时委托两 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 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关系的标段, 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 段投标。 7、资质要求: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 构颁发的 IS09000 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专项资格要求 1. 投标人累计供货量不少于 2000 平,需提供同类产品销售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2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9 日 18 时 00 分 (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