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热电石灰石粉采购招标公告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
2.2 规 模: 3×480t锅炉、2×50MW机组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根据全年用量划分两个段,全年预估用量为18000吨,比例为6:4,即第一段为全年预估用量60%,数量为10800吨;第二段为全年预估用量40%,数量为7200吨;两个标段必须同时购标参加,且每个段单价报价相同且投标品牌相同,不得有偏差,否则作为废标。从业主利益最大化考虑,推荐商务、技术、报价综合得分最高的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报价最低者优先中第一标段,报价次低者中第二标段,以此类推。
2.4 交货地点: 江苏省 南京市新材料科技园玉带片区玉成路21号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
2.6 招标范围: 全年预估用量为18000吨,技术要求:详见第二卷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至少1项电厂单供石灰石粉的供货业绩,供货量不少于0.5万吨(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可提供其代理的石灰石粉生产厂家销售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至少含合同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和签字盖章页)。
3.2.2投标人自行运输的须提供粉罐车运输车辆的行驶证,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粉罐车委托协议或意向书;
3.2.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商出具的授权证明。同一制造商出具多份授权证明的以投标价格最低为准。如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23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12月30日 17时00分止。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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