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朔集团公司灭火装置设备招标采购二次公告
1. 招标条件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货物名称 |
台数 |
备注 |
1 |
灭火装置 |
1 |
产品应采用履带式结构,且具备有效减震措施,机动性强,行走平稳;具备自主避障功能,遇到障碍物后产品自动减速并停止前进;锂电池提供动力60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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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2.4 交货地点:安家岭仓库。
2.5 付款方式:“9-1”付款方式。(设备到达招标人制定按照现场后,双方办理到货验收,经设备调试运行正常一个月后办理考核验收,验收合格后,投标人开具合同全额100%发票后履行“9-1”付款方式)。
2.6质量保证:设备整机的质量保证期限为12个月,质保期限从该设备安装调试能力考核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算,在质保期内投标人对所有提供的车辆发生的任何故障或损坏负责修理、更换,并承担费用。
2.7投标厂家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投标厂家须报出所供产品的规格型号、详细技术参数、品牌、产地、计量单位、交货时间、报价有效期、运输方式等商务条款;并一次性报出最具竞争力的价格,所报价格为到矿含税价,并注明税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1:必须是合格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 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必须是本次招标设备的生产厂家,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厂家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授权证明及售后服务授权。同一生产厂家针对同一型号同一品牌产品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4资格要求4:投标人须提供同类产品近三年(2019-2022年)的销售业绩或使用证明(不少于3份)。
3.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2年12月26日9:00到2023年01月15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