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河北公司 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2-2025年生产场所一般固废垃圾清运及处理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州市以东约100km的黄骅港港口码头南侧,北距天津市120km,西距黄骅市约55km。电厂装机容量2520MW,其中一期工程2×600MW亚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二期工程2×66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一期工程1号机组、2号机组分别于2006年6月、12月投入商业运行,二期工程3号机组、4号机组分别于2009年3月、11月投入商业运行。
公路有4条,国道307线、省道海防路及石黄高速、沿海高速公路,电站位于黄骅港开发区,距黄骅港高速收费站约20公里。
为规范固体废弃物处理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避免固体废弃物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我公司生产场所产生的一般固废垃圾不得私自焚烧、填埋等方式处理,需运送到资质齐全的处理单位进行科学无害处理,以免造成环境污染,确保固体废弃物的处理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
服务范围为国能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场所产生的一般固废垃圾(包含1-4号机组所产生石子煤、脱硫泥饼、建筑垃圾及灰渣等固废垃圾;不包含废油、化学品、日常生活垃圾等)的日常清运,并按相关要求将垃圾运往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科学的无害化处置。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6个月,总服务期限36个月。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一般固体废弃物清运处置合同业绩2份,且已执行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服务已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2-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1-04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