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公司猴子岩水电站库区集渣平台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大渡河猴子岩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大渡河猴子岩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猴子岩水电站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境内,是大渡河干流水电规划调整推荐22级开发方案的第9个梯级电站,上游为规划的丹巴水电站,下游为长河坝水电站。工程开发任务为发电,采用坝后式开发,坝址位于康定县孔玉乡,水库正常蓄水位为1842m,相应库容为6.62亿m3,死水位1802m,调节库容3.874亿m3,电站总装机容量1700MW(425MW×4台),为Ⅰ等大(1)型工程,单独运行多年平均年发电量70.15亿kW•h,与上游双江口电站联合运行多年平均年发电量74.02亿kW•h。
猴子岩水电站坝址距上游丹巴县城约47km,距下游泸定县城约89km,距成都市约402km。从丹巴县城~瓦斯沟口沿河右岸有省道211公路通过,并在坝址下游65km处的瓦斯沟口与国道318线相接,对外交通条件较好。
大渡河公司猴子岩水电站库区集渣平台工程共有3处,分别为磨子沟集渣平台、鱼公山集渣平台及莫玉集渣平台。
2.1.2招标范围
大渡河公司猴子岩水电站库区集渣平台工程共有3处,分别为磨子沟集渣平台、莫玉集渣平台及鱼公山集渣平台。施工项目主要包含:土石方开挖及支护、土石方回填、混凝土浇筑、钢管桩、5%水泥稳定碎石层填筑、系船柱及满足以上施工项目需要的施工临时辅助设施(包括场内交通、砂石混凝土系统、施工风水电、临时营地、施工安全、施工环水保等)。
2.1.3计划工期
本合同总工期12个月,实际开工以发包人通知为准。1835m以下施工内容完成时间:2023年4月30日。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边坡整治或公路整治施工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完工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担任过边坡整治或公路整治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工作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副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有效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技术负责人须至少具有担任过边坡整治或公路整治工程施工项目的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技术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2-30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1-04 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